书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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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归说他一定会找到自己,因为是他,所以沈雪迟很轻易地信了,尽管从十岁那年初次体会到愤怒开始,诡异的情绪就宣告着自己余生的信任都将托付给一人。

躺在床上等待身体自行修复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至少沈雪迟做不到这样。

大多时候他会跑到隔壁的房间握着青年的手,哪怕什么都不做,顶着疼痛难忍的身子坐在冰冷板凳上,他也想看一看春归。

鹿可燃不理解,问他与其这样,为什么不拿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反正春归现在也不会醒来和他说话。

沈雪迟却笑说:“你这种没老婆的人懂什么。”

这和看照片有太大不同,照片永远是冰凉的静物,可他的春归是温暖的四月天,而他是在春天里迁徙的大雁。

他喜欢春归轻颤的睫毛,起伏的胸膛,偶尔无意识动弹的手指,还有从对方眼中流出,落在他脸上温热的雨。

沈雪迟不敢想,所以他从未想过春归会再次拥有哭泣的技能,尽管他的心也跟着一同难过,可他的眼底却溢满了笑意。

他喜欢青年的哭,就和喜欢那人的笑一样,它们都是春归活着的证明。

可沈雪迟也不知道春归什么时候才会醒来,他能做的只有日复一日地替对方擦拭身子,替换干净衣物,然后在青年的眉间落下一个羽毛般轻飘飘的吻。

不过这次,他的吻还没来得及落下,他的唇瓣就被对方用力过猛地用牙齿磕破了,麻麻的痛意传入他的大脑神经,男人怔怔地与青年对上视线。

春归的眼底浮了层水雾,像犯错呜呜撒娇的小狗,眼睛湿漉漉的,还带着点埋怨的恼意。

而沈雪迟的动作就和他刚才没落下去的吻一样,四周寂静,他清晰地听见自己大脑理智的弦“啪”地一声,瞬间断了。

春归忍不住发抖地喘息,被按在床上吻,渗血的唇带着丝丝铁锈味,对方的颜色在自己舌尖和唇瓣上晕染开。

沈雪迟笑了笑,又爱呢地舔他:“涂胭脂都这么好看,是迫不及待做我的小新娘了吗?”

青年能察觉到男人的激动,可他才刚醒没多久,实在经不起这种折腾,他深吸一口气,涨红了脸道:“这是医院!”

他想要拒绝,却又被抓住两只手腕吻住,气得春归追上去就要咬,反而激得男人更加兴奋,几乎是搅乱了青年所有的呼吸节奏,只能在他的身下小幅度颤抖。

“你想我吗?”一眨眼,沈雪迟又变成了字面意义上的绅士,还贴心地替他扣好松散的病号服,只是带着薄茧的指腹蹭过青年的白皙肌肤时,他的眸色又暗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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