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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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可惜的是,我那看人死期的能力似乎真的彻底消失了,我没能透过烟雾看到裴追剩余的寿命。

其实,那纹身男真该信我的。因为我说有钱能还上,的确是实话。

在身体还没破败成这鬼样子前,我曾在工地打工,还剩下这个月的工钱没结,在离开这座城市前,我当然要去结算清楚。

我到的时候是正午,日头最晒的时候,可能因为我这着实也没几个子儿,财务倒是没多为难,很快就给了我一小叠鲜红的票子。

五千多,还掉借的钱,正好还能剩个一千几百零头。

我将钱随便叠一叠,塞进后裤兜。走出财务室到工地。飞扬的尘土里工人们大汗淋漓,肌肉晒得通红。

我对其中一人挥了挥手。他和旁边人打了个招呼,小跑过来。

“沈哥,你回来上工了啊?”那人惊喜喊道,又上下打量我:“但你不是说去看病了吗?咋么脸色越来越差,瘦成这幅样子了!”

这人姓孙,和大部分年轻工人一样,是小镇里跑出来打工的年轻人。热情、天真,还相信卖力气能改变生活。

我笑着绕开了话题,避重就轻道:“后头就不来了,今天来领工钱,顺便和你说一声。”

他却看起来不太惊讶的样子,笑呵呵道:“早知道沈哥你干不久。说实话,你和我们在一起,都显得特格格不入。”

“怎么说?”我自己叼出一根烟,再抽出一支烟递给他,帮他点燃。

小孙大大咧咧地吸了口,心直口快道:“具体倒说不上来。就觉得你不像干粗活的,做事说话都和大家不太一样……要怎么说呢,很不容易着急上火的感觉。”

我把玩着烟笑起来,心想有天我沈无竟然会被人评价性子慢、脾气好。不过是在工地搬砖时获得的这个评价,也不知是褒是贬。

“我先前只在电视里,或者新闻里那些领导讲话的时候……有过类似的感觉。好像天大的事儿,到他们那儿都就不是个事啦。”

“这听着也并不多像个好人好事。”我玩笑道。

“哈哈,说的也是!”黑红肤色的年轻人挠了挠头:“哎,我嘴笨,也说不上来。总之,感觉你可能还挺厉害的。不在这儿做工一定是有更好的去处了吧。”

说到这儿,他眼睛忽然一亮:“怎么?是攒够钱要回老家去啦?”

我不意外他会做这样的猜测。因为在工地里做临时工的年轻人,大多是从穷乡僻壤的村子里跑到大城市,走的时候踌躇满志,想着衣锦还乡。

但汗水和霓虹灯火会给年轻人们上成年后的第一课。许多人很快会认清现实,转换目标为攒够一笔回乡盖房娶媳妇的钱。

小孙自己便是如此,不过他又比许多人更知足些。

他从没想过要在这座繁华都市安家落户,而是喜欢小镇的青草和泥土芬芳。喜欢规律又漫长的日升月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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