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归面色算不上很好,他怀疑沈雪迟是属狗的,虽然对方已经避免在显眼处留下痕迹,但秉着狗狗喜欢标记地盘的性格,还是在他的锁骨处啃了一大口。
他抬头,看见一个人影快速向自己移动过来时还有些迟疑,正准备让路,就听对方弯腰大吼一句:“春先生好!”
春归吓了一跳,微挑眉道:“……你好?”
小助理抬头,几乎是在看见青年露出的一丁点咬痕的瞬间,就明白了沈氏发奖金的原因,他怔愣了片刻,强迫自己转移视线,立刻做出标准的迎宾手势:“春先生,请往这边走!”
春归知道这是鹿可燃身边的助理,只不过没想到他竟然和鹿可燃一样不正常,看着对方炯炯有神的杏仁眼,青年笑了笑,温声道:“叫我春归就好。”
上了车,小助理坐在副驾驶上拿出平板回头递给春归,他询问道:“鹿总说您要去逛街,所以我们接下来直接去梦时代,请问您有想购买的商品吗?还是一边逛一边看?”
春归立即回答道:“手表。”
“好的,那我们直接经过汽车通道去往四层。”
小助理一边沾沾自喜着自己的专业,一边余光又瞅向满面春风的司机。
春归显然也被他的笑容吸引了注意,好奇地问出和刚才小助理一样的内容。
此话一出,小助理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瞪大眼睛疯狂向司机使眼色,幅度大到就连春归也看出来了。
青年敛了敛笑容,总觉得司机的好事对自己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果不其然,下一秒,车内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小助理偏过头,生无可恋地盯着车窗外的景色,现在从这里跳下去还来得及吗?
作者有话说:
是甜腻小情侣一对呀~
小助理:猪队友呀猪队友!
如果不是偶然见到沈雪迟摘下的腕表, 或许春归早就遗忘了这段记忆。
他本以为自己送给对方的第一个礼物,是那条入门级奢侈品的项链,殊不知时间再追溯更早一些, 画面悄悄停留在地摊货五百八十八元的银色腕表上。
那会他刚答应和沈雪迟谈恋爱, 时间满打满算也才过去两天, 春归收到的礼物却能把自己狭窄的出租屋堆满了,他不清楚谈恋爱的人是不是都是这种模式,但他潜意识认为这种好意是暂时的, 等未来对方的新鲜感过了, 他就什么也不是了。
所以除了一些实用、他赔偿得起的生活用品,春归将那些看起来就很贵重的饰品衣物全部整理好, 还给沈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