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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画笔搅动颜料,松节油刺鼻的味道弥散开,五彩斑斓的绿色在调色盘上不断糅合。

笔已经换了三支,方青颂咬着笔杆调色,青色的眼睛不自觉地眯起来,睫毛交错,视线在例画与调色板之间来回跳跃,看一眼调几笔,堪堪及肩的碎发随手扎在脑后,几绺余丝拢着雪白的耳廓,乌黑柔顺,像是流淌的墨迹。

周律也抱了一张画板,夹了张纸,后背笔挺,下颌微抬,端正地坐在方青颂身侧写检讨。

他爸今天工作比较少,就想着让他带方青颂回家吃个便饭,增进一下和未来儿媳的感情。

方青颂虽然社恐,但知道不能空手登门的道理,又不想逛商场,就跑到外公家想着偷溜摸薅盒好茶来借花献佛。

没成想被谈徽意逮个正着,老人家嗜茶如命,就连他的亲亲宝贝女儿来了都只能喝不能带,方青颂这孙子一薅薅一盒,简直是大逆不道,丧尽人伦。

薅是不可能被薅的,茶叶可以拿走,但是不能白拿,雁过拔毛,兽走留皮。

方青颂,临摹梵高的《绿色麦田》一幅。

周律,必须对自己还没把哥哥娶进门就想着薅他外公羊毛的行为进行深刻检讨。

方青颂有轻微的偏绿色弱,这幅画简直要了他的命,倒是周律写检讨写得行云流水,甚至还抽空给方青颂也写了一份。

他上学的时候就经常帮翘课的方青颂写检讨,熟能生巧,所以不论笔迹还是语法口癖统统模仿得惟妙惟肖。

大面积的蓝绿色调规整而错误地排列着,这幅画已经画了很久,方青颂最后抠了一堆细节,转过脸望向周律:“圆圆,帮我看看,像吗?”

圆圆是周律的小名,方青颂私底下偶尔这么叫他。

“像,八九不离十。”

周律看着他画的“灰色麦田”,不禁抿唇微笑,他白得腼腆莹润,镜片下黑曜石般的眼睛明亮沉静,配合着清晰漂亮的五官,端得是霁月清风,哪怕说谎也显得那么真诚可爱。

“行,差不多得了。”

方青颂脸不红心不跳地收下他的好评,把手里的画笔往水桶里一扔,顺便洗了洗手上沾的颜料,扯掉系头发的皮筋晃了晃脑袋,顺带松一松脑子里紧绷的那根弦。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呆在舒适区就是方青颂的生存方式,不论社交,还是艺术。

检讨写得文采飞扬,麦田画得有形无神。

谈徽意提条件的时候义正言辞,真到了验收的时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了两句就让他们走了。

他的本意也是提点方青颂硬气一些,不要那么软弱可欺,他们家虽然不比周家有钱,但他在文联身居高职,这门亲事谁也没高攀谁。

方青颂不懂也没关系。

周律一定得懂。

他是家族独子,自幼被当作继承人培养,懂事起就跟在父亲身边学习打理家业,每一个决定都有家办辅导,一路跳级竞赛拿奖,二十一岁研究生毕业,现在二十二,看起来还是个孩子,实际上说一句人精都不为过。

而且性格极度偏执。

谈笑当年不同意他们订娃娃亲的真正原因大家心知肚明。

周律今天没有工作,给助理和司机都放了短假,自己开车,还是那辆宾利,方青颂坐在副驾驶,膝头放着那块来之不易的茶饼,脑袋倚着车架,眼神空洞,好像身体被掏空。

车载音响连着他的手机,放的《大地飞歌》。

经年不见的朋友会一见如故,无话不谈,而朝夕相处的恋人往往是无话可说的,像他们这样一同长大的,沟通被默契代替,单独相处的时间往往沉默居多。

周家的主业是房地产,名下的不动产众多,在方青颂的印象里,住得比较多的是南湖湿地附近的苏式合院,没有邻居,大得像公园。

果不其然,这次吃饭也在这里。

晚饭时间,方青颂坐在长方形的餐桌前和周太太面对面闲聊,两人都是少见地松弛自在。

在周太太看来,这个家只有方青颂和自己一样不姓周,是后半生相依为命的儿媳。

在方青颂看来,周太太温柔美丽讲道理,说话好听做饭好吃,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oga妈妈。

周律坐在方青颂身边,在两人交谈的间隙插了一嘴:“哥哥晚上还回家吗?”

“回……吧。”方青颂被他问得一愣。

周律抿了抿嘴,欲言又止。

周太太立马接道:“那一会儿让圆圆送你回去。”

方青颂讷讷地点点头,又听见周太太转过脸对周律叮嘱道:“圆圆啊,妈妈在哥哥工作室旁边买了个新房子,密码是你们生日,到时候时间也不早了,开夜车危险,你就不要回家了,在那儿凑合一晚……新装修的房子,被子可能不够,空调开起来哦,不要跟上次一样,吹了点风就发烧……”

周律没说话,垂着睫毛,眼圈红了,好似很委屈。

方青颂喉头一哽,尴尬地低下头,小声说:“这么麻烦啊,那我还是……不回了吧。”

“那多不好,你妈妈问起来怎么说?”周太太关切地问。

方青颂:“就说我太困了不想动。”

周太太欣慰地笑了,招手叫来佣人,让他把少爷那里的房间收拾出来一间。

而周先生也像卡着点似地,在那个佣人出门之后才从走进来,他穿着一套略有垂坠感的休闲西装,从发丝到毛孔都透着一股金钱堆砌出的一丝不苟,尽管微笑着,眼神中却有种拒人千里的疏远感。

这种疏远即便在看到周太太之后也没有消融。

尽管如此,他登场后的面上嶙峋的怪石和青松。

这是他在玉山上作的图。

那时候周律和他求婚,他觉得为时过早,提出一个人上山静静,然后遇到了隋屹。

如果他当初果断一点,直接戴上周律递的指环,事情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地留了下来。

但方青颂估计是想给他点教训,今天从早到晚都懒懒地不爱搭理人,周律跟他搭话,三句之内必定被呛回来,一开始周律还会冷不丁哽住,一天下来已经完全适应了,起承转合丝滑无比——方青颂话音未落他开口接道:“对不起,哥,我惹你生气了,我坏。”

方青颂这次没呛他,淡淡地应了声:“嗯。”

虽然还是冷言冷语的没有好脸色,但周律知道,这事儿算是翻篇了,方青颂耳根子软,性子也软,就是生起气来嘴巴特别毒,得理不饶人,这一点大概随谈笑。

周律有时候就在想,如果当年没让谈笑把方青颂接回去就好了,他要是被周太太一手带大性格肯定更软乎,不会因为这点儿小事凶自己那么久。

不过那么早的事情了,再不满也只能想想,以后还是得用药,在方青颂愿意他放弃底线之前,不能让他记住这些事。

入了夜,方青颂一个人躺在床上,隐隐觉得冷,正想打电话给周律问他怎么回事,周律就打着手电推开了门,带着一身轻盈的香气,声线低磁:“好像停电了,你一个人睡冷吗?我有点冷。”

方青颂不知道为什么觉得香香的周律特别诱人,神差鬼使地“嗯”了一声。

周律放下走到床边关了手电,掀开被子钻到方青颂身边,把他搂进怀里,低声说:“睡吧。”

他的声音好像有魔力,方青颂嗅着他衣襟上的甜香,头脑昏沉,连应声都应不出来,一阖眼就失去了意识。

翌日清晨,方青颂在剧烈的头痛中睁开眼,身上一阵说不出的酸胀,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往周律怀里缩,好像只有贴着他才能好受一些。

“周律?”方青颂推了推周律的肩膀,叫他名字的时候发觉自己的声音也有点哑,“你是不是把感冒传染给我了……我好难受。”

周律觉浅,被他一推徐徐转醒,睁开眼的第一句话却是:“……什么感冒?我没有感冒啊。”

方青颂愣了一秒,说:“你不是发烧了吗?还给医生打电话了……”

“哥,你做噩梦了吗?”周律摸摸他的额头,声音带了点没睡醒的沙哑,“什么发烧电话?”

方青颂脑海里的东西本来就好像隔了一层毛玻璃,怎么都记不真切,被他一问,也不禁开始怀疑起自己,讷讷地说:“我……我梦到你发烧了,我坐在你腿上,你给医生打电话……然后,我……就跟上次一样。”

“……你在说什么呢?”周律用鼻尖蹭了蹭他的脸颊,“是不是昨晚做得太过,累着了,嗯?”

方青颂盯着他无辜的样子看了一会儿,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想不出来,正要思考被周律按着头揉进怀里紧紧抱住,热烘烘的香气钻进鼻腔,又薰得他昏昏欲睡。

一直到午饭,方青颂都晕乎乎的,周律做了点白人饭,他潦草地应付了几口,回到床上倒头就睡。

醒来时依旧被周律搂在怀里,四周洋溢着香香的气息。

如此重复几天,方青颂终于睡饱了觉,也接受了自己因为第一次开生殖腔记忆模糊,分不清梦境与现实的事实。

一场秋雨一场凉,台风过后冷空气南下,气温骤降,之前在市美术馆群展的书画尽数售罄,方青颂作为画廊主理人大赚一笔。

他这个人物欲很低,对奢侈品一窍不通,手里有点钱都拿来倒腾字画了,说来也怪,一样是当倒爷,期货他买一次亏一次,炒画却很少有不赚的,加上周律手把手教他撬杠杆,毕业后没多久就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谈笑看到了他在这方面的天分,从自己名下划了一间画廊给他。

相对于二级市场冰冷的商业化架构,一级市场更接近人情社会,一旦入场就需要维系多方关系:联络策展人、疏通学术背书、结交艺术家……

谈笑想的是让方青颂在圈子里多走动走动,积攒一些自己的人脉,顺便混个脸熟。

方青颂想的是能赚最好,赔完拉倒,画卖完了跑得比山里的狗都快,别说混个脸熟了,人一多他压根儿不露脸。

月初方青颂主动要去开幕酒会,谈笑还以为他转性了,没想到只是昙花一现,蔫得飞快,从周律家回来以后一连几天没有出门,莫名嗜睡。

谈笑只当他认床,在周律家那几天没睡好,快月底的时候才给他了一家马场的地址,半哄半劝地让他出门:“你不是一直嫌之前那家马场太多人了不愿意去吗?给你换了一家,私人的,马已经送过去了,要不要去看看?”

其实不用她说,方青颂也会给自己找点事做——他的发情期快到了。

所以这次他没有推辞,轻易就接受了谈笑的安排。

台风那阵子幼儿园停课,隋想想在家里关得都快长毛了,台风结束后说什么也要粗去丸,他爸出差他妈身娇体弱,两人一合计,丢给隋屹。

隋屹不想去游乐园,就开车带侄子去郊区的马场看马。

他出生时家里已经发迹,周末的休闲娱乐就是跟一群家境差不多的二代们上各种兴趣班,马术、射箭、高尔夫……

霍太给儿子报班就一个原则:只要贵的不要对的。

其中隋屹学得最好的就是马术,别的小朋友还在频频摔马哭着要妈妈的时候,隋屹已经可以独自骑完一个圈乘了。

他当时年纪还小,因为经常被绑架,条件反射地厌恶在一段关系中处于被动的感觉,所以永远会在上马的第一秒就表现出极其强硬的态度,将主导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不容马匹抢缰。

被摔下马是肯定的,甚至摔得要比别人狠得多,但马是一种慕强的动物,当隋屹不断展露出自己强势的那一面后,他就成了同龄人里摔得最少的那一个。

隋屹小时候觉得自己喜欢的是马术,长大了才逐渐理解自己迷恋的是驯马过程中的征服感,从温血马到热血马,光是他成年后买的马就有二十多匹,按级别寄养在不同的俱乐部,还有一匹幼年骑的pony,舍不得卖,丢在朋友的私人马场当宠物养着。

这次带隋想想去的就是养这匹pony的马场。

按人类的年龄算,隋屹这马已经快六十了,但因为退役得早,而且一直被精心照料着,所以精神很好,一身黑亮的毛发油光水滑,隋想想见了直呼:“hippo河马!”

隋屹已经习惯了他乱七八糟的英文,但该教还是得教,扶额解释道:“想想,这是horse,不是hippo,hippo是你在动物园河里看的那种,全称是hippopota。”

隋想想听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目光笃定,高举双手:“帕托马斯!”

隋屹:“……”

隋想想:“uncle,你刚刚是不是说脏话了?”

隋屹:“叔叔什么也没说。”

隋想想:“可是你的眼睛好像在骂我。”

隋屹:“……”

隋想想:“你的眼睛又说脏话了,uncle。”

隋屹给他气笑了,无奈地跟朋友要了颗苹果,掰开去核教侄子喂马。

“手心要摊着,把苹果捧在手心里,手指不要太弯,马看不到自己嘴巴下面的空间,它分不清你的手指和食物。”

隋想想对喂食兴趣不大,按隋屹说的喂完苹果就有点没劲了,问他:“什么时候能骑小马?”

“一个小时以后吧。”隋屹看着他期待的脸,慢悠悠地说。

隋想想跳起来抗议:“why?!”

隋屹一把将他捞起来抱到手上,向休息室走去:“刚吃完东西不能运动,幼儿园老师没教过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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