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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倒霉的时候别走夜路,不然会撞鬼

我出生在南方十八线城市,小学就在家附近,走路只需要五分钟,跑步最快一次两分半,差不多属于下楼几步脚的距离。

初中是逸夫,高中叫田家炳,都是港商捐赠。

我高中有所谓的宏志班,成绩特别好的尖子生才能进去。

我从小学开始偏科数学,因为当时的数学老师是校长,很喜欢替体育老师代课,给我们布置题目,不招学生喜欢。

且他还有个习惯,如果抓到不听讲的学生,会当众叫他站起来,然后扇耳光,无论男女都难幸免。

我就被扇过两次。

所以出于对那个老师的怨恨,我就没再听过数学——当然现在回头看,这很幼稚且愚蠢,只会伤害自己。

幸好我初中的数学老师是位温柔的女性,她重新唤起我学习的动力,让我及时悬崖勒马。

但这一系列的种种原因,让我中考成绩平平,并没有进去最好的宏志班。

我和我的朋友阿敏的认识,来自于他的转班。

他当时发型很奇怪,剃得很短,脑袋像一颗竖立的子弹。

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而且他还是从宏志班转来的。

原因据说是早恋,然后被朋友挖掉墙脚。

所以悲愤之下转到我们班。

我俩当时并不熟,因为不属于一个小团体。

我从小学、初中再到高中,都是走读生。

他则是住校,所以属于“记得名字但没怎么说过话”的同班同学。

真正熟络成为朋友是在大学,我们一起去了长沙。

虽不同校,但常常聚在一起通宵上网,打lol。

阿敏的游戏水平,跟我的另一个高中兼同班同寝室的朋友阿慧,都很高。

每次跟他们一起去网吧,总能听到前台响起“欢迎雷瑟守备的钻石/大师”。

当时大伙儿普遍段位都不算高,钻石、大师还是相当有排面的。

他俩最有名的一次,是参加网吧赛,在那里遇到过如今的职业选手刘青松。

以及跟另外一位职业选手草莓合过照。

我嘛,向来没什么游戏天赋,我从高二开始接触lol,直到大一都未能升满三十级。

然后我不喜欢打匹配和排位,每次都是他俩带我嘎嘎乱杀,我负责嘎嘎,他俩负责乱杀。

网吧里面充满着欢快的气氛。

大学四年一晃结束,我当时已经接触网文,开始码字了。

一边实习找工作,一边抱着笔记本写同人小说。

阿慧去了广州,阿敏则留在长沙。

我们住在一个招待所里,大概还没有我卧室大的房间,只有一张床,给我睡。

剩下的阿敏、阿德、阿宁几个人打地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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