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嗑炮之交(高/oe /dirty talk)

 

我冷笑一声:“你猜这番话,让楚天甚听见了,他会是什么反应?你猜他会不会,让我的愿望成真呢?”

她脸色惨白。

我又补一刀:“对了,我十七岁生日快到了,过完十七岁,接下来是几岁?你猜最高兴的人是谁?”

和父亲结婚时,她说她肚子里的孩子需要一个父亲。和楚天甚结婚时,她说她的女儿需要一个家庭。

她永远有理由找男人,我只不过是其中一个,碰巧我这个理由她用得最得心应手,最轻而易举俘获人心,也最行之有效。

我根本不需要父亲,无论生父还是继父,对我来说,要么鸡肋要么噩梦。

但她需要一个男人。

念本科的时候,楚天甚是我们学校聘请的法学院客座教授,他经常来做讲座,能容纳五百多人的礼堂场场爆满座无虚席,不止法学院,其他八竿子打不着的学院学生也慕名前往占座,其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我之所以知道这点,是因为我的一位舍友很崇拜楚天甚,简直把楚天甚视为她的人生导师。每次听她在宿舍里以一种顶礼膜拜的口吻谈论起楚天甚,我都想翻白眼,想劝她吃点好的,别把畜生当作人生终点,但终究还是欲言又止。

事实上,这并非她的眼光问题,而是楚天甚的面具戴得太好了,吸引了无数学生后辈死心塌地追随。

外人看来,他身份煊赫,学识渊博,态度亲和,谈吐大方,从不摆架子,尊重每一个学生的问题,坦诚分享他的观点。

倘若我只是个不认识他的普通学生,估计也会义无反顾地崇拜他。

有一次我舍友喊我帮忙提前去某个讲座占座,但她压根儿没提这是楚天甚的讲座。

直到讲座开始,我看到楚天甚才反应过来,想离场已经来不及了,四周都是人,我要是起身,楚天甚能看得一清二楚,那更尴尬了,索性缩在人群里,努力成为背景的一部分。

我真是烦死楚天甚了,在家里看他都快看吐了,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到天边,没想到在学校里还是躲不过。

好不容易讲座结束,我混在人群里想无声无息地溜出去,结果楚天甚说他不赶时间,还可以回答些法律问题。

一群法学生跟打了鸡血似的涌上前去,迅速围住他,一声声喊着楚教授,崇敬之情溢于言表,瞬间就围出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圈,堵住了通往礼堂大门的路,听他闲聊当今社会司法现状,聊国内国外法系区别等等。

楚天甚站在包围圈正中心,旁边是法学院的院长与他寒喧,我艰难地挤在人群里,想从这帮意犹未尽的学生中间穿出去,走出大门。

结果楚天甚看到了我。

我真不知道看到我的那一刻,楚天甚会不会瞎想,会不会以为我是特意来听他讲座的,我不想他误会,一想到他会这样误会我,我就特别恶心浑身难受。

楚天甚立刻撇开周围的人,拨开包围圈,朝我走过来,轻声喊我的小名。

“霜霜。”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射到我身上。

我顿时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窗外烈日当空,绿荫如盖,我站在室内,距离大门咫尺之遥,阳光洒在我身前不远处的空地,来不及照到我身上。

我眼前却一片晕眩,一片刺眼金光,众目睽睽之下,我想吐。

于是我扶住门框,开始干呕,胃内翻江倒海,但什么都吐不出来,唯独呕得惊天动地。

我以为上了大学就可以逃离他。

但是,他不肯罢休。

他要我留在他身边,留在这个国家这座城市,他不许我出去念书。

上大学以来,我一直努力地隐瞒我和楚天甚的关系,我不想再像初高中时那样招摇,那样备受瞩目,结果他一句话,就令我所有努力付之东流。

楚天甚走到我身边,扶住我,轻拍我的后背,我微不可见地躲避。

他紧紧握住我苍白的手指,我便不再敢动。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是威胁。

楚天甚镇定自若,对身后一脸关切的校领导解释道:“我女儿身体不好,我带她去医院看看。”

于是大家又都知道,我是楚天甚的女儿了。

那晚回宿舍,舍友格外羡慕我:“楚天甚是你爸爸你怎么从来不说啊!太不把我们当自己人了吧?”

我不说话。

她继续感概:“我的天呐,他竟然真是你爸,你这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啊!我都要羡慕死了!你竟然能忍住不说……”

我冷冷打断她:“他不是我爸爸。”

“啊?”

她困惑地看我一眼,我没理她,默默翻过一页书,解一道新公式。

她嘀咕了一句:“身在福中不知福。”

随即另外两位舍友也附和起来。

“切,牛什么啊。”

“啧啧,大小姐脾气不好理解一下啦。”

“急着撇清关系是怕我们沾光吗?谁稀罕啊……”

我抬头,面无表情地看向她们:“我说了,他不是我爸爸。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她们看我:“你有病吧。”

我不再与她们争执,我确实有病。

病入膏肓。

我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说。

不能说楚天甚是个变态,是个禽兽。

不能说他对我所做的一切,这是秘密,我的秘密,我和他的秘密,我和他和我母亲的秘密。

我不能抹黑他,他绝对正义的形象,他光明伟岸的形象,他深入人心的形象。我不能破坏,不能破坏。

我唯一能说的人只有我的母亲。

可是后来,她咬牙切齿地骂我是小狐狸精。

我笑吟吟地看着她,轻声说,没有老狐狸精,哪里来的小狐狸精呢?

我的亲生父亲姓程,原本我也姓程。

母亲改嫁后,在楚天甚的强烈要求下,我开始姓楚。

他说,你冠了我的姓,你是我的。

大一那年暑假回家,我忘记是什么事情惹到楚天甚,他惩罚我。他惩罚我的方式较之几年前的那种,更绝望,更美丽。

一种逼人至死的美丽。

我跪下来,朝他抬起屁股。

他抓住我的手,背至身后,用丝巾绑住,让我掌心握一支玫瑰。

楚天甚卸下袖扣,挽起衬衫袖口至手肘。

他打我。

准确来说,他并非打屁股,他是用手掌,拍打我的穴。

他一边打,我一边流水。

巴掌声响亮,水声黏腻,很快,他的手掌就湿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种羞耻,隐秘的穴裸露在男人眼前的羞耻,被手心直接扇打的羞耻,淫液源源不断流出来的羞耻,浸湿他手掌的羞耻。

他打一下,我身体颤一下,臀肉在他掌下颤出一道肉浪,穴口无法控制地收缩一下,吐出一点晶莹粘滑的液。

过分宽松的睡衣随着身体弯曲的弧度,慢慢滑落至胸前,露出我塌下的柔韧的腰。

手中玫瑰颤抖,花瓣落到我的腰上,花刺戳进我的指尖,细密的血珠淋下来。

他解开绑住我的丝巾,扔了玫瑰,用指腹紧贴我翕动的穴缝,不进去,来回抚摸,感受我的湿透。

偶尔我会轻轻地叫一声。

叫的时候,我看见小莲。

他经过楚天甚的书房,躲在书房外的阴影里,透过门缝,他与这样的我对视。

我想让他别看。

我想捂住他的眼睛。

可是我做不到。

我只能挣扎着,用受伤的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假装这样他也看不见。

手心过分湿热,混杂着汗水与血水,渐渐地,眼泪浸湿了指缝,一滴一滴地漏出来。

我知道莲也在流泪。

姐姐教过你,要捂住眼睛,不要看姐姐,记得吗?

小莲,不要看。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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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不止一次地想到过死。

想到死的时候,我也想到玫瑰。

我一直梦见那支玫瑰,握在我掌心的那支玫瑰,渐渐地,和我掌心的血肉长在了一起。

她生了根,汲取我的血液,染红她的花瓣。

醒来后,我一直有种隐晦的冲动,想把刀锋握进手里,一刀贯穿掌心。

把那支玫瑰拔出来。连根拔出来。

但是会留下一道伤口。

辛波斯卡说,只有玫瑰才能盛开如玫瑰,别的不能。

所以伤口永远不会长出玫瑰。

只会长出丑陋的疤。

我害怕丑陋。

美是阻止我伤害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严格意义来说,我还是个很积极活着的人。如果想死的心真的渴切,是不会在乎漂亮与否这件事的。

对我而言,死亡需要仪式感。

一具美丽的尸体才值得惊叹与猜疑。否则就只是尸体。

后来我不再想死,却发现我有性瘾。

我很崩溃,我应该厌恶这种事情的,我应该恐惧这种事情的。

但我的身体,我的心理,都渴望,永不停歇地渴望。

我渴望性本身,但不渴望任何一个男人。

除了萧逸。

萧逸的床不难上,难下。

在我还没对我们的关系作出明确表态前,他总是嘀嘀咕咕:“都把我睡了还不肯做我女朋友,是不是有些无赖了。”

我扶着腰,恶狠狠地骂萧逸:“你一点都不知道心疼人。”

他便不敢再多言一句,他心里清楚他把我折腾得有多惨。

心情好的时候,我喜欢舔萧逸手臂和下腹的青筋,一边舔一边抬头看他,说:“哥哥我爱你。”

想了想又小声地告诉他:“不要当真。也不要对我太好,我怕我会心动。”

萧逸问我:“什么是太好?”

我说:“比现在的好再好一点。”

他便说:“偏要太好。”

那一瞬间,我鼻尖涌起一阵酸楚,有种奇妙的感觉窜上心头。

终于找到方向的感觉。

与他紧密相连的感觉。

原来得到萧逸的爱不难。

难的是际遇,难的是我们刚好相遇。

我突然开口,直白问他:“我有性瘾,你介意吗?”

萧逸一开始还以为我又开玩笑,听我给他讲明白这是个病之后,他恍然大悟:“怪不得呢。”

又垂头假装思考了一会儿,朝我嘟囔一句:“你说我算不算有批瘾?要不然怎么解释看见你就想透你的批呢。”

他嬉皮笑脸的样子有些欠揍,我一拳锤向他。

萧逸张开五指,轻而易举就捏住了我的拳头,掌心热度切切实实地包裹着我。

他盯着我的眼睛,说:“爱一个人就是会有瘾的。”

“你有性瘾,那我就有批瘾,刚刚好。”

“宝贝,这不是病,而是天赋。每个人都有天赋,你最美妙的天赋恰好落在性爱这件事上,这叫可遇不可求。”

“所以不要难过,不要害怕,让我爱你。”

我信了他。

那一天我在包养日记里写——

杀我恨我,不要放弃爱我。

我想做他永远的psycat

没过多久,我鬼使神差地搞了条定制项链,吊坠是个简单的金属薄片,可以刻字。

我刻——osborn,spsycat

osborn是萧逸的英文名。

有次逛街,试衣服的时候我弯腰,这条项链滑下去,金属薄片不小心滑进我的沟里,嗯,就是那个70a费劲吧啦才挤出来的破水沟。

项链长度巧妙,萧逸名字恰好贴住我的心口。

我愣了一会儿,感受着冰冷的金属逐渐被我的乳温捂热,然后我用手指捞出项链,让它沿着我的胸口,再度滑下去了一遍。

与第一次完全相同的轨迹。

这次我拍了视频,运镜不是很稳。

我把这个视频发给萧逸。

又给他发消息:萧老板,我愿意了。

我不想当你的女朋友,你做我的金主好不好?

于是毫无悬念,我开始了被顶级赛车手包养的日子。

被萧逸理所当然地要求搬进他家。

我只提了一个要求,我需要一间宽敞的衣帽间。事实上我带过去的行李并不多,我的很多衣服都扔在楚家,我不愿再看它们一眼。

衣帽间很快规划完毕,然后逐渐被我的新衣服新鞋子所填满。

我只穿漂亮衣服。

与萧逸独处的时候,我又将漂亮衣服的定义具化为漂亮内衣,漂亮高跟鞋。

他很喜欢我蹬着10厘米的高跟鞋,踩在他大腿上,又或者另一处地方,不过那处地方比较脆弱,不能踩,于是我只能伸腿,用鞋尖去撩拨,去逗弄。

我还偷偷搬了一箱自用的小玩具到萧逸家里。

起初我想着方便自己,但是我很快就后悔了。

这批我精选的小玩具没几天就被萧逸发现了,他二话不说全部没收,我费尽心机才从他手里抢回我的polly,抱在胸前不肯撒手。

“这个最好用,你起码留一个给我嘛。”

萧逸拿我没办法,我一撒娇他就只能举手投降。他有些自尊心受挫地问我:“你都有了我,为什么还要这些?难道我不能让你快乐吗?”

我轻轻摇头:“不一样的,是不一样的快乐。”

工具令我感觉安全、可控,我可以全身心地依赖,但是萧逸你不可以,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那我会疯掉的。

我要的从来都不是爱。

是偏爱。

只此一家、非我不可的偏爱。

可我并不想和此时的萧逸说这些,我还没有自信到能够得到他彻头彻尾、贯穿始终的偏爱的地步。他现在愿意爱我一下子,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我就糊涂地让他爱一下子好了,只要我不爱他,我就不会被伤害。

只要我不爱他。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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