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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饮食男女(44)三合一

 

饮食男女(44)

相思病吧,那不光得是衣带渐宽,还得『人憔悴』。

单纯长时间节食的人,憔悴是有可能的。但是节食加运动的人,那是绝对跟憔悴没关係的。人瘦了,可却活力四射。

所以啊,林阳就在家里,把姐妹几个的粉底挨个的试了一遍。她想要那种不打腮红,脸色苍白的感觉。

齐芬芳就比较发愁了,家里这四个闺女,小的时候也没怎么叫人费心。主要是那时候也没空给孩子们费心。可现在费心起来了,却发现一个个的三十多的,眼看三十的,都不省心起来。

大闺女呢?打从坐了个小月子,这大半年了,一直啥事没干。比老二这个养着胎的还像个养胎的。今儿是牛肉汤,明儿是排骨汤,要不弄两条鲫鱼炖炖,然后吃的人气色红白红白的。气色好是真的,但却也真发福了。夏天穿着宽大的睡衣一天到晚的不敢见太阳,瞧着也还罢了。等天凉了,秋天的衣服往出一拿,完犊子了,扣子都快崩开了。

胖了……可多!

这几天来回的抱怨她这个当妈的,「……我都说不能吃那么多肉了,见天的炖了给我送来……看看看!胖了吧!」

齐芬芳能气死了:「我是给你养身体了。可也没说不叫你动啊!老二见了你就跟你说,哪怕一天在小区里转悠半小时呢,非不听。窝在家里那破韩剧看个什么劲。」

大闺女现在完全是享福的状态,身体不好了嘛!自从小月子之后她就给她自己盖上了这么一个戳。然后呢?啥也不干了!家里请了小时工。

隔上两天,小时工上门一次,家里打扫打扫,衣服洗一洗熨一熨。饭倒是不用人家做的。早饭好做,她也起来做。在微波炉里热点牛奶,再煮上两个鸡蛋。

孩子在学校吃早饭,大姑爷是三分之一的时间是早班,三分之一的时间是晚班,还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值班,夜里不回来。早班和值班的时候,他在医院吃早饭。值班和晚班的时候,他在医院吃晚饭。休息的时候,比较贤惠的给老婆孩子做饭或者干脆上老丈人家蹭饭,所以,大部分时间是大闺女一个人吃饭的。简单的早饭对于偶尔只在家里吃早饭的大女婿来说,没毛病,也就没人注意这死丫头一天恨不能懒死。早饭懒就罢了,中饭除了周末都是她一个人吃的,更懒了,一般是零食就能解决,连做也不做。晚饭的话,大姑爷在家吃的时候一半是在外面解决,美其名曰改善生活。大姑爷不在家吃的时候,她得送可可过来写作业,顺便在娘家吃晚饭。

这人要是零食啥的不节製,又坐着不动大半年,那你试试你能胖多少。

双下巴都下来了,竟然是等衣服小的时候才发现胖了,一胖了怪当妈的给她吃的太好了。

这下好了,有事干了。

减肥是一项事业!

不是谁都有老三那恆心跟毅力的。

老三又在脸上捯饬粉,也不知道是想干啥。老大去老三衣柜里翻旧衣服,老三原先不算胖,但也不瘦。像是一些宽大的休闲的运动装,胖了之后的老大还是能穿的。

这会子一个还跟另一个请教:「……你怎瘦了这么多?这是把二十多斤都瘦了吧……怎减的?」

谁减了?

打死也不承认这是减肥减的。

「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是吃不进去饭。」老三一点都不亏心,「要不是觉得不吃饭得出人命,我是压根一点食慾都没有……」心里却想着,给我等着。等我把事情办完了,我给你吃一头猪看看。

林雨苗挺担心的,「叫你二姐看看,是哪不好了?」哪有人好好的突然不想吃饭的?

老三嗯嗯嗯的点头,「我每天都吃鸡蛋、黄瓜、苹果……实在想吃了,水煮青菜豆腐也行,瘦肉也能吃点。一顿饭三四片就行……」

可这怎么听都像是减肥呀。

老三说着说着就打住了,「那总得保证人活着最基本的所需吧……」

听着好像还挺有道理。

那边老三塞了一套运动服过去,「……这个衣服藏肉……不显肚子,就这个能穿……先换这个,然后你得去大码女装店里看看……运动品牌有些男女同款的估计你也能穿……」

老大彻底的愣住了,怎么觉得老三这么讨厌呢!

要不是这几天下连阴雨,天确实是凉,不穿长袖不行,她都不想搭理老三了。

谁……谁要藏肉了?谁有肚子了?

她不自觉的把肚子往回吸了一点,叫我去大码女装店就罢了……什么叫男女同款的那种我也能穿……

我胖到了那个程度了吗?

她拿了衣服出去,斜对面的墙上,被小四装了半面镜子。小四换了一身还算职业的暗格子长袖裙子,在镜子前面这么一扭那么一摆,不时的还换一顶帽子,是白的好看呢?还是红的好看呢?

结果,林雨苗一扭头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身影,同样看到了镜子里小四惊愕的双眼。

小四也回过头来,然后打量她:「大姐……我都没注意,你啥时候这么胖了?」

出来穿的去年的一件小西装,西装扣不上了,胳膊和后辈那块鼓鼓的。

林雨苗好气啊,对着镜子这回真哭出来了,「……你们看见我胖了也不告诉我……」

见天的看,是不容易看出来的嘛。

小四比较理解,好生安慰。真的,要是自己胖这样,也得哭去。

大姐现在不需要讲理,只需要情绪宣洩。

哭完了,林雨桐回去买健身器材买防震内衣啥的,开始减肥呀。

老三还是照样一天天的『不想吃饭』,如果不是齐芬芳看见她偷着用手指蘸了滷汁然后急切的往嘴里塞,还真就信了她的鬼了。

她闹心的不行。老三是明明想吃的要死,可愣是忍着啥也不吃。为啥的?

当妈的不用猜也知道,这是女为悦己者容啊!

这肯定是外面谈了个对象。不过这对象一开始就没给丈母娘留下好印象。老三不胖啊!能叫老三减肥减成这德行,你说着对象得是个啥人。

看人只看錶明的男人……齐芬芳特别不看好。

最闹心的就是小四了,每天穿的特备正式,然后在药店里笑脸相迎,不知道还以为走到酒店的大堂了。这是干啥呀!

后来才听药店的员工说,小四给药店里的其他人都打了招呼了,凡是上门来的五十来岁奔着六十岁的有点偏南方口音的阿姨来买药,要是打听啥的,都说话小心点。

齐芬芳以过来人的身份可以确定,小四把她的底子透给男方了,然后男方的家长很可能会暗访呀。

你说这叫什么事。

你怎么不先把男方的情况详细的跟我说说,叫我先去打听打听男方的情况。

但这些都顾不上了,老二的婚礼不到一个月了,请柬得给亲戚朋友发了。之前提亲的时候带的礼盒派上用场了。她跟林忍让两口子是见天的往出跑,后备箱拉了不少礼盒,邀请人家的时候礼总是要带的。以前是一把糖一把花生一块点心就行,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事也是越办越大了,东西带的不好了拿不出手,送出去人家面上不说,背后是要讲究的。要么说,比起大姑爷两人更喜欢二姑爷呢,这孩子做事周到呀。提前都备好了,不用着急去买。东西也是很体面的,拆开了一个礼盒才知道,里面也是四样礼:茶叶、酒、人蔘、阿胶。

茶叶是好茶叶,价格不低。

酒的包装很精美,是原浆酒。不花心思都买不来的那种。

人蔘肯定不是野生的,但养殖的这个品相也绝对不是得些钱的。

阿胶看成色看数量,大家心里大致都有数的。

这样的礼拿出去是很有面子的。

因此,齐芬芳每次走的时候都要跟人家说,「这个东西,能自己用就别送人了。有钱都不好找的……」

怕人家不拆开礼盒,把东西当普通的礼盒转手送人了。

林雨桐呢,也正儿八经的搬到楼下去了住了。楼上的屋子跟东西都没拾掇,一拾掇那边的爹妈更难受。所幸衣服下面也不缺,直接就住过来了。

两人过日子就舒坦多了,至少吃的讲究多了。

四爷现在可不是做饭不伸手的那种,有时候从学校回来的早,那是食材都料理好的,洗干净切好,只要桐桐翻炒调味就能吃的。吃了饭他也洗碗的,保姆的事那是彻底的不提了。家里的打扫,四爷还是觉得钟点工得需要的吧。

这天周末,四爷跟老丈人在楼上下棋,就问在一边观战的周安民,「大姐夫……家里那个钟点工干活怎么样?可靠吗?」

周安民忙道,「可靠!我一同事介绍的。他家现在换住家保姆了,这个钟点工在他家帮忙了七八年了,闺女在我们医院做护工,儿子做保安,知根知底的。要不然,就她们母女经常在家,不放心的我也不敢用呀。」

四爷就道,「那问问,看人家还有没有时间,我那边也得请个人……」

「那咱们两家的话,基本就占了她大半的时间了……」周安民觉得这么更好,也不用分今天在我家,明天在你家的……反正来了就把两家都打扫干净就完。

四爷就说,「不是两家,是三家。爸妈这边也得有个人打扫……帐挂在我们这边……一周每家两天,这就占了六天了……干脆别家都辞了吧,就咱们就够人家忙的了。这两边的房子大,每月给人多点钱都行……」

周安民一听,觉得这更好呀!相当于家里的保姆了,「成,回头我问问。」

坐在对面的林忍让一直没说话,女婿们说给啥,他一般不假客气。这回推辞了,下回人家不想着你,还得说是你不要的。所以,他就不言语。但这大女婿吧……你是不是傻!老二给我们这边请个钟点工,你都不能说一句:叫你一家负担这多不好呀,咱两家平摊吧。

一个钟点工,一个月能几个钱,分摊到俩闺女身上,一月顶多一千。这还只是暂时的。将来老三得嫁人,她得担一份。老四得嫁人,她也得担一份。两千块钱四个闺女抬,一个人也就五百块。

你家缺那五百块钱呀?

你们一家三口在这边混吃混喝的,一个月我搭给你们的也不止五百吧。你就把这钱给抬了,我能叫你吃亏不?

林忍让都觉得心里不得劲,更别提丈母娘了!

吃饭的时候齐芬芳盛饭呢,今儿是林忍让又不知道从哪弄了一隻甲鱼,一隻一斤往上的母鳖。一斤多的母鳖不好找,今儿炖鳖汤呢,这才把一家子都叫回来吃饭。

林雨桐怀孕,甲鱼这东西,孕妇别吃肉,怕凉。就是汤,少喝点是有益的,喝的多了也不成。林雨桐瞧着汤还挺浓,只要了半碗,「隻这些就够了。」

齐芬芳和林忍让是不知道怀孕不能吃这个的。林忍让还道,「听人家说秋天吃甲鱼滋补。要知道你不能吃,我干啥跟人家买这个?你李叔差点跟我急了,要不是说给你买的,他都不让给我。说是这玩意放在店里做好了,遇上大饕鬄,他能多卖出一千块钱去。」

我虽然不能吃,「但是除了我你们吃真挺好的……」鳖,也就是甲鱼,□□有鸡、鹿、牛、羊、猪5种肉的美味,故素有「美食五味肉」的美称。在它的身上,找不到丝毫的致癌因素。

「是吗?」小四闻了闻,「那最近可以常吃了。」

常吃?

「这玩意多贵知道吗?」齐芬芳在锅里像是挑拣的找了两块盛到空碗里,然后舀了大半碗汤,递给大姑爷。

周安民就谦虚一些,给四爷递,「挑担先来。」

两人是连襟,有些地方也成『挑担』。

这有什么可推的?

周安民那边离盛饭的人近一点,先递给坐的远的人也没错。

结果齐芬芳就道,「让什么让啊,那碗是你的,我给大振舀呢。」

然后林雨桐就看见,四爷碗里得有大半碗的……裙边。

甲鱼最好吃的地方也就是裙边了。一个甲鱼再大,裙边也没多少。四爷和可可吃了大半,剩下人的碗里零星可见。

就是再不长眼的人,也瞧出偏心了。

而且,偏心偏的一点也不隐晦。

周安民的碗里……连肚子上的肉都没有。那就是两块脖子上的肉。

别管啥的脖子,大致都那样。想想鸭脖上能啃出多少肉来,就知道这两块甲鱼的脖子上的肉……真心不够塞牙缝的。

周安民:「……」丈母娘一向也不喜欢自己,这不需要什么理由。

不喜欢就不喜欢吧,女婿跟丈母娘,离得近了就跟婆婆跟儿媳妇是一个道理,彼此看不顺眼,这是什么奇怪的事吗?反正他也不见得有多喜欢丈母娘。

不就是甲鱼吗?

回头我买十隻,家里的水桶里养着,我一天炖一隻我可着劲的吃。

有什么了不起的!

两口子吃了饭就先走了,林雨苗就说周安民,「你就是没老二家那个机灵。我妈为啥气不顺呀?那钟点工的工资咱摊一半怎么了?也没多少钱呀?」

周安民看她,「你家的事你从你的房租那边扣呗!你给你爹妈多少我都不在乎呀。你别啥事都指着我。再说了,我跟老二家的比什么呀?老二挣多少钱呢?你要是一年能挣老二一月挣的零头,我把你爸你妈供着都行。」

还是嫌弃我不挣钱呗。

啥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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