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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32

 

他擦了把额头上的汗,急忙打圆场道:「大家不要着急,同样的命题大家也会有不一样的解读,不如叫夏娘子解释一下。」

130征服味蕾

夏月初微微颔首表示感激,介绍道:「对于这次比试的主题,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理解。对我来说,珍可以解释为山珍,也可以解释为珍馐。这道软溜鱼扇不但造型美观而且滋味独特,虽然用料平凡,在我看来,却也足以当得起珍馐之称。」

不等刚才说话的人反驳,夏月初将核桃仁炒韭菜向前推了一下,继续道:「至于这个鲜,不知诸位可听说过,民间有句俗语,头刀韭、谢花藕、新娶的媳妇、黄瓜扭儿,这四样儿被并称为四大鲜。头刀韭菜能够力压新娶的媳妇排在第一位,大家说,当不当得起鲜这个字?」

这句俗语很多人都听说过,只是一时间没有想起来,被夏月初这么一提,下面围观的百姓就都轰然大笑起来。

大姑娘小媳妇听得羞红了脸,男人们却都在下面大喊:「鲜,太鲜了!」

夏月初闻言露出个笑容道:「当然,至于四道菜到底味道如何,还是要大家品尝过才知道。」

邓建丰听了这话,也笑起来道:「竟能比新娶的媳妇还要鲜,这我倒是要好生尝尝了。」

他说着就夹了一筷子韭菜放入口中,细细品尝起来。

其他人见县太爷都动筷子了,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都跟着品尝起韭菜来。

头刀韭菜叶片肥厚多汁,茎|身脆挺粗壮,吃不到一点儿纤维。

一口咬下去,韭菜特有的味道充斥口中,只觉得满口生鲜。

时不时咬到的核桃仁酥脆可口,能直接咬出一汪坚果特有的油脂香味,跟韭菜混在一起,非但并不觉得油腻,反而给韭菜增香不少。

这道菜不但口感独特,形成了一种从未尝过的滋味,让人忍不住想要多夹几筷子。

一盘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炒韭菜,就因为放了点儿核桃仁,竟就成了一道独具魅力的新菜。

除了之前开口的乡绅黑着脸,只象征性地夹了几根韭菜尝尝便放下筷子,其余六个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一盘韭菜炒核桃仁飞快地见了底儿。

吃过这道最不起眼的菜之后,邓建丰原本的期待值非但没有降低,反倒越发高涨。

他用白水漱过口,筷子已经急不可耐地伸向软溜鱼扇。

刚才夏月初的双手颠锅给他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没想到她看起来十分瘦弱,竟然有这样的力气和技术。

单是颠锅并不算难,但是能让锅内的鱼片位置丝毫不错地整个儿翻转,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做到的,更何况她当时还是双手各颠一锅,简直可以称之为神技了。

软溜鱼扇属于津菜代表菜,主料本该是黄花鱼,但是换做草鱼口味也并不逊色。

这道菜是咸鲜小酸甜的口味,明汁旺油,色泽金黄。

草鱼中的刺已经被剔去,肉片薄厚适中,肉质鲜嫩。

鱼片上挂糊很薄,丝毫不影响味道,反倒给鱼片增加了几分劲道弹牙的口感。

夹一片鱼肉放入口中,最先充斥齿颊的是芡汁的酸甜,解腻开胃。

随着咀嚼,酸甜的味道渐渐被咸鲜所替代,最后还能品出一丝鱼肉甘甜的回味。

「口感细腻,层次感分明,果然当得起珍馐之称!」

邓建丰细细品尝后,筷子都没放下,就忍不住拍案叫绝。

周珩本就对夏月初颇有好感,加之这道菜的味道也的确令他眼前一亮,自然也不吝啬于夸奖。

台上最为重量级的两个人都连声夸讚,得了荣炳华贿赂的几个人不敢明目张胆地提出反对,只得心下暗暗思忖,下道菜一定要抢在县太爷出声之前大肆批评一番。

第三道要品尝的菜是红烧兔肉。

邓建丰虽然对夏月初脱骨的手法十分讚叹,但是对这锅兔肉的期待感却并不高。

野兔骚味重不好处理,即便处理好了,也不如其他山珍鲜美。

最重要的是,现在并不是吃野兔的好时节,此时的兔肉又紧又柴,远不如秋末初冬储膘时候的肉厚油水足。

这也正是荣炳华可以设计,将这个野兔留给夏月初的目的。

但是一块兔肉入口,邓建丰双眼圆睁,瞳孔也瞬间放大,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他胡乱咀嚼几下吞掉口中的兔肉,另外夹了一块再尝,还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好吃。

台上其余六个人,也几乎都露出跟邓建丰相似的神色,面露惊讶,下颌下意识地上下活动,一时间安静得只听到咀嚼的声音。

邓建丰最先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夹起一块带着兔肉仔细端详,却并没有放入口中,反倒抬头去问夏月初:「平时吃兔肉,都是去皮烹制,你为何会选择烫掉兔毛而保留兔皮呢?」

「回大人的话,春夏之交,野兔比较干瘦,去皮炖煮难免会肉干发柴,而保留兔皮的话,就会连皮下的油脂一併保留下来,经过炒制和炖煮,这些油脂会渗入肉丝之中。」

邓建丰听得连连点头,将兔肉放入口中再细细拒绝品尝。

果然如夏月初所说,兔皮软中带弹,兔肉瘦而不柴。

每一块肉都吸饱了油脂和汤汁,咬下去鲜嫩劲道,汁水四溢,浓香醇厚。

这道红烧兔肉做的,让原本绞尽脑汁想要批评几句的几位乡绅员外也没了声响。

他们从来没想过,这个时节的野兔做出来,非但毫不逊色于初冬肥腴野兔的味道,甚至还能更胜一筹。

如若此时开口批评,简直就等于明告诉别人自己不够公正。

因为后面还有很多菜需要品尝,所以大家虽然对红烧兔肉十分恋恋不舍,但还是努力控制住了自己手中的筷子,转向夏月初的最后一道菜——焦溜丸子。

素丸子大家都吃过不少,无论是萝卜的、豆腐的还是山野菜的,算是一道十分家常的小菜。

尤其是过年的时候,大部分人家都会炸一盆萝卜素丸子,放在家里当做零食,孩子们也很爱吃。

但是把素丸子回锅挂上芡汁的做法,这还是头一回见。

131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焦溜丸子这道菜,本该用的是猪肉丸子,口味偏酸甜。

但是因为之前的软溜鱼扇已经是酸甜口味了,加之这次用的是素丸子,所以夏月初干脆将口味改成了香辣味。

为了照顾大多数人的口味,还只是淡淡的微辣。

邓建丰夹起一个丸子,从中咬开。

丸子炸得很到位,外壳酥脆,内里软嫩。

咬开之后,露出内里白绿橘三种颜色交缠的内馅儿。

山菜的清香,洋葱和胡萝卜的清甜,配上外酥里嫩的口感和微辣的芡汁,吃在口中脆香又解腻。

连平素无肉不欢的贾士杰都忍不住多吃了几个丸子。

邓建丰吃得双眼放光,若不是还记着要在人前保持为官者的体面,他简直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筷子。

「夏娘子这样的好手艺,可别白白埋没了啊!」

他都已经在心里开始谋划,如果自己在县里开一个酒楼,请夏月初过去做掌勺,生意何愁不火。

「民女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等以后我去县里开酒楼,还要多靠大人捧场呢!」

邓建丰没想到夏月初居然有自己去县城开酒楼的打算,心里早就打好的算盘不由得有些落空。

不过他还不至于小肚鸡肠到这种地步,笑着说:「那我可就期待你早日开张,好去一饱口福喽!」

周珩对夏月初的印象本就不错,今日出门前夫人还反覆交代,让他一定要多多照顾,不要让夏月初被人欺负了。

他便也跟着凑趣道:「夏娘子,就算要开酒楼,也该先在咱们镇上开才是,难不成以后想吃你做的菜,还要特意跑去县里不成?」

荣炳华虽然对自己的手艺和计划都十分自信,但是看到邓建丰和周珩与夏月初言谈甚欢的样子,偏生还听不到说了什么,他心里也不由得焦躁起来,加快了手下的动作。

将已经炸过一遍的榆黄蘑丢下油锅復炸,将锅里的红焖羊肉盛出来装盘,他便急不可耐地举手表示自己完成了。

邓建丰端着四道菜走上对面的高台,放在桌上介绍道:「珍为白扒猴头,鲜为干烧鲤鱼,荤为红焖羊肉,素为软炸榆黄蘑。」

他边说边将四道菜从托盘中取出,放在七个人的面前,自信满满地站在桌旁。

但此时,荣炳华却并不如表现出来的那般胸有成竹。

刚才他借着布菜的机会,与自己送过礼的几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但是原本信誓旦旦说一定会助自己一臂之力的贾士杰却避开了视线。

这个意外让荣炳华心里咯噔一下,有一种事情似乎要脱离掌控的不祥预感。

荣炳华这四道菜是早就计划好,在家也反覆练习过的,无论是摆盘还是色泽上来说,都还是颇为讲究的。

邓建丰歪头,笑着对周衍道:「没看出来,七道河镇居然还是卧虎藏龙啊!」

周衍对荣炳华的为人还是有几分了解的,看他的架势就知道是有备而来,不由得替夏月初捏了把汗。

不过当他夹了一块猴头菇放入口中之后,担心顿时烟消云散。

他可是吃过夏月初亲手所做白扒猴头的人。

这道菜虽然看起来也是美观大方,从摆盘上来说可谓是不相上下。

但是一入口,高下立现。

芡汁过于黏稠,口味也不够清淡,裹在猴头菇上,不但影响口感,还掩盖了猴头菇本身的鲜味。

周珩有些痛苦地发现,吃过夏月初做的菜之后,再吃别人的,简直有些难以下咽。

他勉强吞下口中过于黏糊的猴头菇,便放下了筷子,连喝了几口水漱口。

邓建丰第一次吃白扒猴头这道菜,没有周珩那么挑剔,但是却也觉得不是自己想象中该有的味道,不够鲜也不够爽利。

贾士杰清了清嗓子,准备夸奖几句帮荣炳华造势。

周珩却对邓建丰道:「大人,这道鱼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

邓建丰的筷子顺势伸向干烧鲤鱼,把第一道菜就这样黑不提白不提地跳过去了。

贾士杰已经打好腹稿的夸奖被硬生生噎了回去,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荣炳华站在一旁,没等到预想中的讚美和夸奖,脸上的笑容都险些维持不住。

这可是他觉得最自傲的一道菜了,居然就这样被轻轻带过,甚至县太爷和周珩都只尝了一口。

他的手背在身后,死死攥成拳头,眼珠子都开始发红了,难道自己这道白扒猴头竟然还比不上夏月初炒的韭菜不成。

鲤鱼的身上被打了网状的花刀,过油炸制之后,翻出一块块骰子大小的鱼肉,边缘焦黄酥脆,内里鱼肉白嫩,再加上鲜辣回甜的汤汁,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荣炳华还根据岳父菜谱中的提点,炖鱼的时候加了几块切成丁的五花肉,使得汤汁更加香醇味浓。

但是再好吃的汤汁,却还是无法完全掩盖鲤鱼自带的那股土腥味。

虽然荣炳华已经放了葱姜等儘力去腥,但也该着他倒霉。

邓建丰天生对腥味特别敏感,吃了一口之后就脸色发青,鱼肉含在嘴里,吐也不是,咽也不是。

贾士杰吓得赶紧给他倒水,邓建丰连着漱了好几遍口,嘴里其实已经没有腥味了,但是心理上却还是觉得有些压不住的噁心感。

被鱼腥味倒了胃口之后,邓建丰勉强品尝了后两道菜,味道都还可以,不难吃却也说不上完美。

尤其是有夏月初的四道菜珠玉在前,再尝荣炳华的手艺,就总觉得欠了那么一点儿火候。

邓建丰连点评一下的兴趣都提不起来,完全没有刚才对夏月初的那股亲切劲儿。

荣炳华早已维持不住自己弥勒佛似的表情,后槽牙都快咬碎了,面颊的肉横鼓着,表情显得有几分狰狞。

若不是他早就打探过了,邓建丰与夏月初毫无任何关联,他简直要以为这是夏月初请过来的靠山了。

他使劲儿给收过自己银子的人使眼色,示意他帮自己说几句好话。

好巧不巧,此时毛吉和金怡东几乎同时出锅装盘,前后脚地举手示意完成。

132冒险报信

「大哥,不用担心,连县令都夸菜好吃,嫂子这回赢定了!」

秦铮在台下陪着薛壮,一边啃着包子一边看着台上的情况。

薛壮麵上没什么表情,但是眸子里已经蓄满笑意,低声表扬道:「这次办的不错!」

秦铮得了夸奖却并没有高兴,反倒有些担忧地说:「大哥,孙旭说让咱们最近多加小心,你说会不会是……」

话没说完,秦铮就觉得有人在自己肩上拍了一把。

他下意识地回头,见身后站着个中年男子。

这人满脸的络腮鬍子,几乎遮去了大半张脸,一直微低着头,眼帘半垂。

秦臻敢肯定自己不认识这个人,却又觉得有一丝丝莫名的熟悉感。

他皱眉问:「这位大哥,请问您有什么事么?」

中年男子冲他做了个手势,示意换个地方说话。

秦铮见状警惕起来,之前孙旭的提醒就已经让他有些草木皆兵,此时见个陌生人来找自己,忍不住怀疑这会不会是调虎离山之计。

秦铮袖中的匕首已经滑入手中,若非周围的人实在太多,此时都已经要架到对方脖子上了。

中年男子没想到秦铮会这样戒备,无奈稍稍侧身,挡住其他人的视线,抬头跟秦铮对视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去。

秦铮被看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一个鬍子拉碴的大老爷们,顶着一双丹凤眼看过来,这滋味,还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他此时也明白过来,刚才那种莫名的熟悉感是从何而来的了。

「你小子……」秦铮话没说完,就被对方一把抓住了胳膊。

「我有事找你,换个地方说话。」他说完,也不等秦铮回话,转身钻出人群。

秦铮有些犹豫,俯身小声对薛壮道:「是上回救的那个人。」

「去吧,我这儿不会有事的。」薛壮说罢,见夏月初从台上下来,便摆摆手,示意他快去快回。

秦铮便也闪身出了人群,跟在封七身后,一直追到镇子边缘的树林里,封七才算是停住脚步。

「你神神秘秘的做什么!」看着封七那半吊子的易容术,秦铮简直头疼得要命,「弄成这个样子,比原来还显眼好么!」

「你以为我愿意弄成这样偷偷摸摸回来?」封七翻了个白眼,从怀里掏出个东西,丢到秦铮身上,「我这人虽然没文化,但还是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的。」

秦铮接住他丢过来的东西,发现是迭得四四方方的纸,展开一看,心里顿时一沉。

这是一份官府贴出来的告示,内容是捉拿逃犯。

虽然告示上没有画像,但是其中两个人的描述却与薛壮和自己有六七分相似。

秦铮努力控制着面部的表情,装作漫不经心地将告示丢开道:「你报恩的方法也太奇怪了吧?难不成让我跟你一起去抓逃兵领赏银?」

封七懒洋洋地靠在一棵大树上,嘴里叼着根草棍道:「你的身手不错,一看就是从小正经练过的,不是野路子出身,而且你自己不觉得,但是你跟人交手的时候,会不自觉带出一些当过兵的习惯出来,一般人也许看不出来,但是瞒不过你七爷我的眼睛。」

秦铮面色沉下来,眸中闪过一丝杀意。

「你这人真没趣,怎么这么不经逗啊!」封七吐掉口中的草棍,抬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动作,「我若是贪图那几十两赏银,直接把官府的人带来不就得了,何苦还要冒险偷个告示回来给你看。」

秦铮对封七的话半信半疑,但是想到他之前被人所伤,后来又带伤逃走,估计是在本地得罪了什么惹不起的人。

此时回来还特意做了伪装,应该也是冒着风险的。

如他自己所说,若是为了官府的赏银,的确用不着自己来以身犯险。

秦铮捡起告示,迭好踹进自己怀里道:「多谢!」

封七见他信了自己,顿时笑起来道:「是你先救了我,咱们如今两清了!」

秦铮看着他的模样,一脸痛苦地说:「我先回去了,你也赶紧走吧,别被人看见了。」

封七见状,故意朝他抛了个媚眼道:「帮我给夏姐姐带好,跟她说,我可想她做的饭了。刚才在檯子下面看着,口水都要下来了。等回头我把身上的事儿平了之后,再回来找她蹭饭。」

秦铮觉得自己的胃一阵翻腾,刚才吃的包子都快要吐出来了。

「我看你这名儿起的不对,不该叫封七,该叫疯子!」

他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秦铮回到厨艺比试场地的时候,台上的人已经品尝过毛吉和金怡东的四道菜了。

毛吉这人,做饭跟他的外貌一样,都是走粗狂路线的。

山珍就是一整个烤鹿腿,河鲜上了一盆酱炖鱼,荤菜是烧鹿肉,素菜更是简单,拌了一盆老虎菜就端上去了。

金怡东是在南方学徒出身,去年才回来开了仙客来这家酒楼,以清淡雅緻的南方菜为主。

做的四道菜分别是人蔘鸽子汤,茄汁鱼,白切鸡和罗汉斋。

前三个菜做得一般,无功无过,最后一道罗汉斋却是他当年从师父手里学来的压箱底儿手艺,做得还是颇有些水准的,连邓建丰和周衍都夸讚了几句。

此时,曹德秋不紧不慢,终于踩着最后时间线,做完了四道菜。

野鸡炖蘑菇、炸河虾、冰糖肘子和地三鲜,都是全福居的招牌菜。

看着他端着四道菜下来,围观的百姓都忍不住拍手给他加油。

曹德秋也是气定神闲,一副压轴出场的架势,将菜摆在了邓建丰的面前。

小鸡炖蘑菇上面飘着一层黄澄澄的鸡油,河虾和地三鲜都是过油菜,冰糖肘子更是肥腻腻颤巍巍的,泛着一层油亮的光。

不得不说,在七道河镇这么个小地方,曹家的家传手艺还是颇为过硬的,不然全福居也不会一直屹立不倒。

但是,邓建丰之前已经尝了十六道菜了,即便大部分都是浅尝辄止,此时也觉得有七八分饱了。

他看着面前的四道菜,觉得手中的筷子有千斤重,一点儿都不想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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