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维尔的梦想从来都没变过,他要和e一起成为人上人,扬名立万,大发横财,然后成为终结城的传奇,让他在意的人都过上好日子。
现在多出一点,就是力所能及的,让大多数人都过上好日子,把糟糕透顶的终结城变成一个好地方。
他得干出一点事业来,哪怕死在垃圾堆里。
到时候,哪怕是死亡也是有意义的,时间会将他的事迹传唱,会有人呼唤他的名字,街狗们提起他,说的都是:“我见过那个大人物,是个了不起的家伙。”
到时候,哪怕是他下了地狱,也能笑着对所有人说:瞧啊!我是个大人物!
现实世界里的维尔守在e的躯壳旁边,摸了摸右耳上的银色锁链耳坠。
——已经被改成了磁石的,等再过一次灾祸,轮到好事的时候就可以送给e。
维尔计算着在斗兽区打擂台赢来的钱和e以为他出去鬼混,实际上是他跑出去干私活儿的钱,璀璨的紫眼睛亮晶晶的,美滋滋地发现再加上一点就能够把e为了租房子当出去、现在涨价翻了20倍的木簪赎回来了。
卖的时候一万,赎回来要20万,挺贵的,还不是一般的贵,都能在终结城市中心租个公寓了。
这些钱来之不易,主要原因就是斗兽区刚好在开擂台赛,连胜的奖金丰厚。
得亏这个机会,维尔自己本事也挺大,在那群基因改造的斗兽佬里也一直连胜,直接成了冠军,否则还攒不齐这么多钱。
说点更直观的吧,终结城马路牙子上随便杀个路人都是通缉犯,杀了以后悬赏平均只有五块钱,按这种算法,20万可以买下整整四万条人命。
假如买的是从城外抓来按批卖的野狗,而不是城里的街狗,那么批发价二十块钱能买上一笼子,这样一算,能买下的人命就更多了。
而且这么贵的木簪子除了当工艺品又没什么用,这对活得糙又注重实用的雇佣兵来说实属难得。
明明这钱可以拿去买义体,可以拿去买武器,可以拿去吃喝嫖赌,可以拿去改善生活质量,可以拿去买物资贡献给楚谋所在的反抗军,可是维尔就想给e把簪子赎回来。
这件事上,他就是没脑子,他就是没善心,随人怎么说吧…反正,他是个恶徒,不是吗?
他这种没心没肺的雇佣兵,不都是乱花钱吗?他花钱买高兴,他就乐意这么把钱扔出去。
他不说花了那么多钱,谁又知道呢?
嗯,到时候他得说只花了几千块,否则e肯定指着他脑子说他钱多了烧得慌,骂他傻逼,然后把他打一顿逼他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