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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黎宛央为他这一句话沉沉地痛心和自责起来。因为她要维持自己的骄傲和自尊,所以她的一双儿女都并未在有爱的家庭里长大。一个未被爱意充分包裹过的人,要怎么去面对浓度更深的怨恨?即便他是沈时晔,他在爱人面前也是赤手空拳,做不到刀枪不入。

“她对你是有出口的男人。

他的爱是黑暗而沉重的,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内心深处的樊笼里,究竟住着一个什么样的怪物。他不知道,顾影是否能够承受。

雪粒落在沈时晔的眉间心上,他企图用最初的记忆来软化她,“如果我们从两年前就在一起,如果我们有更多时间,是不是就不会……”

顾影打断他,“一段气数已尽的梦,重来再多遍都没有用。如果你一定要说“如果”,那我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你——”

她猛然抬起眼睛,眸色比风雪里的青黑天气更暗。永远明净、澄澈、纯白色的灵魂里终于出现了一道丑陋的深渊裂痕,那道深渊不是对着沈时晔,而是对着她自己。

如果可以,她最不情愿头时,被沈时晔用力托抱起,撞在他的胸膛上。她吃痛,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在震颤。

“谁打了你?”沈时晔死死按着她的腰肢,嗓音沉得可怕,“告诉我。”

顾影头脑一嗡,“是我咎由自取——放开我!”

她知道自己露馅了。

身上的伤口养了几天,已经结痂,她就没再费心遮掩。毕竟近来都是春寒料峭的天气,大衣穿得厚实,她又是裹围巾又是戴帽子,旁人若不仔细去看,是看不出她一身伤痕累累的。

但沈时晔明察秋毫体察入微,这一切蛛丝马迹,怎么可能瞒得过他的眼睛。

沈时晔看她的眼神完全不对劲,像他们分手那天的暴风雪,又黑,又深,无边的寂冷。

顾影不肯说,他沉着脸色,直接动手剥开她的大衣。杏色的衣带落在地面,露出白皙的皮肉,沈时晔猝不及防就看见了她双手、肩上浓重的淤青和擦伤,被惊痛和愤怒掀起的巨浪打了一头一脸。

露在毛衣外面的伤口已经如此触目惊的事情就是伤害爱过的人。可是今天,他们必须有个了断啊。

“如果有后悔药,可以让我回到两年前,我不会再救你。”

她在说谎。

重来一百遍,她也会救他。可是重来一百遍,他们也没有出路。因为早在他们遇见之前,他已经是一个壁立千仞的男人,要越过千重水万重山,才能走进他的心里,而她已经吃过人生里的很多苦,没有更多力气去接受他的试炼和考验了。

顾影闭了闭眼,声嘶力竭地再次说了一遍,“我不会再救你。因为你根本不值得我去爱!”

chapter 66

因为暴雪,助理原本是安排了他们今晚在省会城市过夜的。何况,两人都多日没有休息,谁都能看出他们的疲惫。

但沈时晔要求立刻回程,于是这中国西北大地的盛大雪景还没看上几眼,他们又坐上了返程的飞机。

今天负责随行的助理摊上了一项苦差事,不知道是否是头等舱的冷气开得太大,总觉得气氛冷得像千里冰封北国飘雪。一时间,只能听见升起遮光板、降下遮光板、倒水、轻微的脚步声,两尊大佛一左一右,中间隔着天堑,仿佛看不见对方。

算了,还是看得见的的声音,在空气中飘渺着,“为什么?”

他明知道答案的,但还是执着要问这一句为什么。

顾影目光投向远方,高高山头上的青冢处,“我们之间有这样的恩怨,到了这种地步,还要怎么勉强在一起?沈先生,我还没有贱到那种程度,要踩着母亲的骨血,去乞求你的垂怜,高攀你家的泼天富贵。”

沈时晔凝视着她,坚冰似的眸光破碎,像庞大的冰川倾倒融化。

他忍耐着胸口里填满的艰涩,低声开口,“顾影,我没有动你的母亲。之前说过一次,只是想逼出你的真心话。”

过去,即便对外被误解、被非议,他只用结果和数字说话。这是人生里的第一次,他开口为自己辩解。

“我知道,你不会动手的。我母亲这样的人,你是不屑于亲自对付的。”顾影深深地吸气,“但是,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沈先生你位高权重,又善于操纵人心,只要你一个动念,就有人为你铲除一切你的眼中钉。你难道敢说,你伯母有胆量下手,完完全全不是因为你的暗示?”

沈时晔目光遥远而黯然地看着她,“因为一个动念,你就要判我死刑?”

顾影摇着头,“当然不是。更重要的。那是在空乘送上餐点的时候,谁都是一天没进食,但谁也没动筷子,只有沈时晔要了杯红酒,吃了两枚佐酒的酿樱桃。

他忽然问对面裹成一枚蚕茧的女人,“你不吃?”

“守丧要吃素。”

“你不是因为看着我食不下咽?”

“……”

沈时晔放下红酒杯,怀着对自己的残忍,冷淡地陈述一遍结论,“我已经是你厌烦的人,所以让你倒尽胃口。”

很久,两个人都无话可说,直到飞机落地。半小时后,直升机回到半山,潘师良在湖上停机坪等着他们,短短几天,他也像老了一岁。顾德珍下葬的诸多抽烟,竟然什么也不肯说。

落地玻璃打开,露台外面是湖水,远处是维多利亚港。即使在这样不得安宁的日子里,湖水依旧平静澄澈,似一面倒映出灵魂的镜子。

沈时晔指间的香烟燃烧着,散发出酷烈的烟雾。他身边是一个白玛瑙圆盘,里面盛着清水和白沙石,正是熄灭香烟用的。他一言不发,只是吸烟,一根接着一根,转眼之间,白玛瑙盘子中的烟蒂已经装满,气氛连同阴雨中散不开的尼古丁味道一般,压抑到极点。

顾影在经过露台下面时,想起了什么,脚步一顿,伸手将一样东西交给了阿良,“潘先生,请帮我把这枚戒指物归原主。”

戒指十分之有分量,阿良有些猝不及防,手心颤巍巍地接住,低头看见钻石的流光溢彩。

他是知道这枚戒指的底细的,少爷在纽约什么事也不做,日日到人家珠宝行的工作坊监工。戒指完工时,珠宝集团的总裁都调侃他,这样的大手笔,以后足够用来做传家宝了。

这枚戒指,阿良是不敢让它在自己手里多留一秒钟,快步走到沈时晔面前,递给了他。

露台很高,沈时晔站在上面,看起来依然高高在上疏离冷淡。只有他自己知道,手里那枚灼灼燃烧的烟条,已经烫伤了他的指腹。

顾影转身离去之际,听见他沉冷的声音。

“半山的这道门,你今日出去,下次进来的就是别的女人。我会用千亿聘礼、明媒正娶迎她进门,和她生儿育女琴瑟和鸣。半山的玫瑰园会换上她喜欢的花,她是未来沈家的主母,这片风景、我这个人,全部都会属于她。”沈时晔侧过脸,将冷硬紧咬的下颌角隐在顾影看不见的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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