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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会喜欢她 第34节

 

温桃酒意上头,听男人的语气这么冲,她顿时也不服气地朝他冲了起来:“还能在哪儿?就像那天一样被你带去酒店呗。”

陈清黎被她的话堵得一愣,原本为人老师的姿态立刻变得有些难堪起来。

他深深叹了口气,揉按眉心,再次自责地对她说了一句已经说过了很多次。

但无论说多少次都已经为时已晚的话。

“对不起。”

酒意作祟,话一说出口,其实温桃也立马后悔了。

她不想提的,真的不想提,尤其是在当事人面前。

整个栌城那么多所高校,他们就偏偏在一个学校碰上了,真的很想死。

那天晚上在酒吧的谈笑风生,一样的阅读爱好,他们同是莎士比亚的戏迷,同样对西方文学史颇有见解,其实根本不是什么同好相逢,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文学系出身。

温桃头疼欲裂,一想到这些,眼睛一热,直接尴尬得小声抽泣了起来。

尴尬是一方面,主要如果这件事被温礼哥知道了,他一定会把她打掉一层皮,一定会。

chapter 22

◎等你到现在◎

可这事是个死局, 解不开。

事实上那晚结束以后,第二天连联系方式都没有留,就足够说明了态度,只当这一晚是艳遇。

艳遇短暂而美好, 说不定偶尔在某一天想起来, 还会怀念一下那晚绝佳的体验。

偏偏上天就爱开玩笑, 温桃不但跟男人碰上了, 还是以最尴尬的身份碰上。

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 又无法失忆,她还没有没心没肺到那种程度, 能够对着一个已经坦诚相见过的男人恭恭敬敬得叫老师。

天知道这段时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每次一上陈清黎的课,看到男人衣冠楚楚地站在讲台上, 他讲课的神态和语气越是一丝不苟和专业, 就越是让她出戏。

“斯宾塞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人之一, 可惜英雄也要看时势。如果不是莎士比亚和他的时期相隔太近, 我相信斯宾塞这个名字的流传度会和今天的莎士比亚一样。”

“他的诗在主题上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那就是会注入当时的一些新思想,这也是文学作品的意义所在。”

说着陈清黎悠悠背起了斯宾塞的十四行诗小集其中的几句。

one day i wrote her na upon thestrand,

(有一天,我将她的名字写在沙上)

but ca the waves and washed it away:

(可海浪来了,将它冲走)

aga i wrote it with a send hand,

(于是我又写了书写了第二遍)

but ca the tide, and ade y pas his prey

(潮水又将我辛苦再次化作了徒劳)

他的英音标准, 嗓音好听到极致, 学生们听得入迷, 只有温桃不敢再听下去。

她没办法忘记, 陈清黎在那个晚上,为了某种助兴和调|情,曾一字一句地在她耳边念诗。

无论他的那双手在黑板写出多漂亮工整的行楷和英文,从他唇中说出的文学见解有多精妙,她都会不受控制地想到这双手和这张嘴在工作之余,能够多让人腿软。

马上就要期中考核,温桃焦虑得不行,觉得自己可能要完。

陈清黎的这门课,她十有八|九得挂。

但她又没有办法去找陈清黎辅导,只能靠自己。如果过了那还好,如果没过,到时候温礼哥问起来,她没法解释,陈清黎更没办法解释。

温桃真的很后悔。

她在心里骂了不止一万遍那个天杀的前男友。

如果不是失恋,她根本不会为了借酒消愁跑到酒吧去,更不会为了疗愈情伤,随随便便就跟一个不认识的男人去酒店。

她循规蹈矩了二十多年,当了二十多年的乖女孩,就爆发荒唐了这么一次,谁知道代价居然会这么大。

她太高估了自己,装作若无其事了这么久。因为酒精作祟,终于让她在今天稍稍释放了些许情绪,在男人面前捂脸小声哭了起来。

总不能退学吧,那换陈清黎辞职,也不现实。

见她哭了,哭得楚楚可怜,陈清黎一时间无言,清俊的五官微微拧起,愁容上满是无可奈何,只好先送她回寝室。

将她送到寝室楼下,让她室友来接。

室友匆忙下楼,接过温桃后忙说谢谢陈老师,而温桃只是紧紧地巴着室友,闭着眼装死,连句再见也不肯跟陈清黎说。

室友以为她是醉得不省人事了,其实她只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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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桃除了喝多以外,看起来没什么事,温礼问她有没有麻烦陈老师,她却支支吾吾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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