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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20:edhill(臨界之丘)part2 ?êiy??s?u

 

「我在一个自己从没到过的地方,四周都是冷风,快要扛不住了。」电话彼端传来一个疲惫的声音,那是焦头烂额的天竺菊。她似乎正处在极度危险中,很快又压低了声调,说:「我和製势都躲在茂密树冠里,听着,追兵死了一个,这部手机就是她的。可我还没看清这个人的长相,哪知另一个又赶到了,她不知打哪里搞来一匹高头大马,教堂窜走的莉莉丝也已被她活捉,塞在一个麻袋里绑在鞍上。她已察觉到我的存在,正在附近一带搜找。」

「这是怎样的环境?荒野还是河溪?附近有没有标志性的建筑?」艾莉森一听急了,连声大叫:「你赶紧找啊,不然咱们要上哪救你?你是如何干掉那个人的?」

「附近是个居民点,看上去不太像小镇,公路两端都建有平房,奔逃时好似瞧见过路牌,这地方名叫临界之丘!」她慌慌张张地回应,忽然掐了线,电话那头再无一丝声息。

「埃奇希尔?」桃花楞了楞,催促眾人上马,道:「它就在吉普森南边不远,怎么跑那里去了,埃奇希尔只能算是公路两旁的居民点。快马加鞭五分鐘就到了!」

在美国,有许多被称为镇或者城的地方,其规模往往只能算作是个村。定居点一般都靠得很近,若是爬到高处往下俯瞰,就能在视野瞧见好几座这样的镇子。这个临界之丘就是佐治亚境内最小的一个城镇,总人口甚至还不及马上的莉莉丝多,算下来只有二十余人。

除此之外,这样规模的镇子分布在各种偏远角落,物流或者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时间久了人们感觉不方便,往往就会搬迁,最终变得人烟渺茫。例如伊腾顿往西的aldora,到了2020年时,已成了座空城,走在野草丛生的柏油路上,邮局学校一应俱全,却又无比荒凉。

废话说到此已足够,仗着人马眾多,又各自背着步枪,贼娘们个个摩拳擦掌,叫嚣着要活捉纠察队,押解去道场血祭。望着那一张张因暴怒而变形狰狞的脸庞,我也阵阵发怵,便紧随着马队,走在人群的最末。倘若对手很强,她们可以去当肉盾;倘若对手很弱,我也不必动手。真要我挥舞粉拳去将一个大活人殴打至死,其实是很有难度的。

埃奇希尔顺脚走走,不到五分鐘已出现在地平线尽头。这就是片公路旁的平房,比起养伤的莉莉丝们藏身的奥吉奇河畔还要荒凉。天空划过一道闪电,映亮了远处的草场,女人们放缓骑速,开始往枪膛里填弹,做好了一触即发的准备。我朝天打亮射放头灯,蓝光灯柱映亮了大片乌云,犹如空气中盘着许多巨蟒,令人感到自身是那么渺小。

「真要在此决战吗?」我伸手拖住艾莉森,指着道路两端亮着门灯的住宅,问:「乱枪一起,准有人凑到窗前观望,流弹无情,倘若误伤居民,别人再一报警,岂不是无事生非么?」

「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好不好?你们弥利耶杀过的人难道还少么?中流弹算他们自己倒霉,现在是狂风暴雨之夜,谁能透过雨声听得见枪击呢?」桃花圆睁大眼,怒不可遏地叫道:「别人都欺负到咱们头上拉屎拉尿,你还要讲仁义?杀几个人算什么?我手上就沾过血。妹妹啊,比起你大姐实在太怯弱了。一会儿不用你添乱,咱们自己来解决。」

豪言壮志虽如此,但贼婆娘们也是知道避险的,主妇俩人要求眾人打公路撤下,在草场上飞奔,只要遭遇就将对方引去远处树林,那样可以遮人耳目。就这样,眾人借助雨势和狂风的掩护,走进了这片平淡无奇的灰色公路。我在雷电光中瞥见一棵参天大树,以她和製势的体量只可能躲在其上。结果打了几下手电后,既不见人下来又无任何回应。

埃奇希尔从镇口到镇尾,骑着马全速狂奔,大概用时两分半鐘,它建在狭长形公路两端,是一片稀稀拉拉的居民点。此处不是山丘和坡道的地形,即便天气晴朗听见激战声,但要找到究竟在哪也很困难,更何况是这种鬼天气?莉莉丝们只得分出一半人马先潜入林子,剩下的人分为两股,从镇口和镇尾涌入,打算草草过一遍,在中段再聚拢。

当头一个惊雷劈下,击中道口路灯,玻璃炸开火屑四散惊扰了马匹,它们开始不受控製奔跑起来,飞溅的泥浆糊了我一脸。才跑了没多久,又一道闪电划过,击中前方某人家的晾衣桿。似乎滚滚奔雷专为追袭人群而下。只听得前方几匹马嘶吼起来,人在路中央剎住脚步。

昏暗摇曳的路灯光斑中,现出了一头怪兽,背上端坐着一个奇形怪状的怪影,如墻般僵站。此人十分高大,个头比艾莉森还大一圈,朦胧间辨不清是男是女,正默默註视着掩身黑暗中的我们,早已有了准备。眾人反倒没了主意,桃花发一声喊,抬手举起步枪。十多秒后,怪客背后也开始冒出人影,这支莉莉丝也同样瞧见了它,眾人这才策马围逼。

余光散瞳中草场边缘亮起一道刺破黑幕的高亮,让眾人不约而同侧目去看,那不是电光火石,而是一只在空中爆开的雷鸟!天竺菊骑着製势就像是黑色绒纸剪影,在气团前一晃而过。誒?她为何出现在两百米外?拋掷尖椒泡是为了吸引眾人的视线,还是为了招引路灯下的怪客?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因为紧随她之后,又一道剪影也跨过光团。

当眾人的视线再度投向公路,适才站着的人影早已消失。它是如何做到的,以超高音速窜去了那么远?眾人想无可想,只得掉头追击,路过光斑,我特意扫了一眼,又是一滩之前见过的污渍,油腻聚起一个个疙瘩,并纷纷炸开,很快又在原处继续起泡。

藏在林子另一端的莉莉丝见自己白忙活了,各自鉆出灌木,叁批人马如黑乌鸦群起,只追着天边的两条人影而去。冲出百米之后,眾人再无顾虑,第一轮排枪轰响,后来者居上又射出第二轮排枪,只可惜无一击中,不是射程太近就是枪械老旧。苯伩逅續jiāng茬&120213;&245;18w&120063;&120050;p鯁新 綪到&120213;&245;18w&120063;&120050;p繼續閲讀

零星的枪声就像黄豆洒落在地,被狂风一卷,顿时消散在耳边。不过枪击仍起到了威慑作用,追击天竺菊的怪客见识不妙,猛地扎进了密林之中。我夺过艾莉森的步枪,在此人即将融入黑暗的那一极瞬,扣响了扳机,将它身上某物击落在地。

「好像是将她爆头了,枪法真棒!」主妇般的俩人高声喝彩,发一声嗦快马上前,下到近处再去看,草丛中是顶棕红色牛仔帽,帽绳已被我打断。她俩俯身捡起,冲着人群挥舞,并让徘徊不定的天竺菊快速靠拢,现在已安全了。我调转马头,迎着她过去。

哪知才走一半,怪客打黝黑密林另一头冒将出来,直插她的背后,製势马受惊再度高高跃起,一下子跨过头顶,开始在荒野里夺路奔逃。此人如疾风般掠过身旁,看都不看我一眼。擦肩而过的瞬间,我瞧见怪客的侧脸,那果然是个女流,体格既强健又显臃肿,似乎在斗篷下穿着重甲。她抬手甩出两道流星,只听得一声惨嚎,人群中某个倒霉蛋应声坠下。

「这家伙太坏了!」我只得快步追赶,冲着莉莉丝们大呼:「快快散开,别让她得逞!」

天竺菊与她一前一后追逐在人群中,令莉莉丝们无法射击,生怕误伤到自己人,只得盲目地跟着跑。几个贼婆娘刚一靠近,空气中划过锐音,那家伙取出兵刃,一顿金蛇狂舞,将靠近的人纷纷击落马下。赶过去看,伤者的前胸后背都在嘟嘟冒血,那是刀刃所致。

「根本看不清啊,她的动作太快了,耳边刚震起风声,劈斩也紧追着到了,那不是飞刀一类的武器,而是一条沉重长鞭,很有体积感。」桃花就是坠马者之一,当被扶起后,开始大声叫唤:「姐妹们,千万别蛮干,咱们要智取她,用鱼雷轰她。」

鱼雷又是什么呢?可以确信的,它不是什么尖端武器,而是乡下地方池塘里炸鱼的袖珍管药,佐治亚地方上俗称小雪茄。此物不算危险品,作为捕捞水產品还是挺管用的,但想炸死怪客却很难,因为它只是个大号炮仗。那你不禁要问,仪宾女是不是摔破了脑壳?肯定不是,她其实是整群人里,能作出准确判断的军师。鱼雷吓不倒怪客,但会惊扰马匹。

果不其然,伴随片片火光轰响,此人胯下枣红马受到惊吓,屁股一颠将之掀翻下来,自己望着密林窜走。贼婆娘们得手后,又射发新一轮排枪,怪客忙往长草中趴倒,像条花蟒快速游动,令铁莲子纷纷楔入草皮,偶尔几颗击中,也只听得钝音响起,似乎被重甲格挡下。

莉莉丝们使用的大多是猎枪或喷子,一把半自动武器也没有,子弹打光就需重新填弹。怪客怎肯白白束手,她长啸一声扑进马队,继续抡着这条长鞭拼命挥劈,如入无人之境,勇不可挡,瞬间又斩落好几人。天竺菊见情势危急,忙趁着混乱再度掷出尖椒泡,冲天白光轰起,将一堆贼婆娘和怪客崩飞出去老远,她挥舞着安贡灰,招呼我直奔主题。

怪客浑身燃起冲天烈焰,已成了火球。见马队排山倒海扑来,终于慌了神,她在长草间滚翻,躲避着群马来回践踏。稍稍站稳后,打怀中掏出只奇形怪状的瓢虫,端在手中摇摆,奇怪的一幕发生了。製势刚张开的血盆大口停在半空,好似被电流击中,竟楞在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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