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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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衬衫纽扣都要斟酌是解开一颗还是两颗。

郑知夏看向落地镜中捯饬得利落干净的自己,没忍住笑出声。

林霁一定会嘲笑他隆重得好似要去参加婚礼。

但他还是这样出了门,路过街口时郑知夏下车走进花店,老板娘坐在柜台后看老港片,缠绵悱恻的配音混杂着揩鼻涕的声音。

“您好,”郑知夏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停下,“我想买一束花。”

头发乱糟糟的女人从平板后探出头,看清郑知夏的那张脸时迅速把翘在椅子上大叉开的腿放下了,她抿了抿唇,招呼的笑容热切而柔和。

“要买什么花?玫瑰?百合?还是郁金香?还是用现金折的花?我这儿都有的。”

郑知夏却摇了摇头,指向脚边大红色的旧水桶。

“我要绣球,不用很多,几枝就好。”

欢迎许久未见的老朋友而已,用不着太隆重。

他捧着那小小一扎的绣球出了门,旧报纸的铅字落在指纹下,郑知夏低头瞄了眼,很快地在脑中找出了那个单词的意思。

——“apricity”,冬日暖阳。

一个很林霁的词。

这让他不由抬头看了眼落拓的天光,浅金色的云层半遮半掩地藏在高楼之后,属于夏天的热度汹涌地奔来,是个很适合久别重逢的天气,连报纸上的单词都有一种宿命式的恰如其分。

宿命意味着不管分隔了多久,郑知夏总能再见到林霁。

郑知夏带着那束绣球在机场等了一整个下午,绣球花上被精细地洒了些水,在阳光下显得清丽而惹人注目,他在时间跳动到四点时走出咖啡店,剩了大半的冰拿铁被扔进垃圾桶,他将捧花妥帖地护在臂弯中,穿过人群站在了出口的最前方。

林霁拖着箱子出来时就看见郑知夏站在最显眼的地方,像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抱着手臂,他的视线四处游移,又很快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这一瞬间,那张原本显得淡漠而无趣的脸陡然鲜活了起来,郑知夏张了张嘴,似乎是对他说了些什么,可惜离得太远,林霁并不能知晓那是什么。

但他认为是一声“哥”。

于是他也微笑起来,微微上挑的眼睛半弯着,对郑知夏挥了挥手,于是那个年轻男孩很快地拨开人群朝他走来,林霁在嘈杂的人群里闻见了香根草温暖干燥的气息。

郑知夏站在林霁面前,一只手背在身后,微微仰着头看向许久未见的故人,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开口说哪一句寒暄。

现在的林霁有点陌生,样貌还是曾经的模样,端方温润,穿着很合身的西装,浅棕色领带打得齐整,袖口的蓝宝石熠熠生辉,是成熟且稳重的大人模样,和郑知夏记忆里穿着白t恤和牛仔裤的那个好友兼邻居哥哥相差甚远,于是连雀跃都有些生疏,仿佛被放养多年的小狗终于再一次见到了主人。

直到林霁的喉咙间滚出一声低低的笑,他才终于有了点真切感。

“郑知夏,你该不会是认不出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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