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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但如果是男孩就不一样了,家里借钱都要给他买房买车,每年许美荷都要补贴她舅舅许汉上万的钱,却一件两百块的衣服都没给夏月买过。

她再聪明,哪怕年级第一的能力,也抵不过一个性别力。

“可惜你是女的。”许美荷好几次说,“以后你老公会给你买,你老公给你花钱。”

“你记得毕业了还你爸钱。”

“女儿都是泼出去的水,以后你都是别人家的。”

但许美荷估计没想到,后来婚姻法变了,婚前财产公证后,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甚至文化也变了,没经济支持还要给家里生活费的女孩,现在要和将来继承家里全部资产的男孩aa。

最终,女儿是原生家庭的客人,是再生家庭的外人,而每个儿子永远是每个家庭的主人。

女孩的家在哪?

夏月把这恨给许美荷,后来细想,更觉得悲哀和绝望。

许美荷不过是替罪羊,真正的幕后是夏正强,是背后深深扎根的父权文化。

一个父亲的前身是“儿”,为了维护“儿”的利益,他们不得不将这种文化延续,并将“女”同化为帮凶,所以将“女儿”变成“妈妈”,一同对下一代的“女”剥夺经济权。

“儿”不用做什么,就可以继承资产和存款,拥有家庭地位。

而“女”从小比“儿”更早更多地参与劳动,照顾家庭,最后却分不到一点家产,不仅失去了原生家庭的地位,有的还要被夺去彩礼,嫁入“儿”家后因没钱也得不到地位,被“儿”使唤,最后还背上养老。

“儿”的资产越多,资源与权利越倾斜于“儿”,而“女”就会越失去资源和权利。

可悲的是,同为“女”的“妈妈”也在维护这个看似正常实则并不公平的秩序,让“儿”受益,助长男性群体的权势,甚至“妈妈”还会嫉妒“女儿”过得太好,因此损掉“女”的利益来保护“儿”。

没话语权,所以姓永远只能是父姓,所以婆媳关系继续分裂女性力,所以家产的分配永远由继承这个家家产的主人-父亲做主,由“妈妈”传达。

而她一个夏月,与时代秩序相比,不过螳臂挡车。

12岁以前,所以夏月习惯忍耐,怕麻烦别人,总是独立做事,也不敢信任别人,不善外交。

12那年,夏正强意外车祸死亡。

许美荷拿走所有赔偿金,每天打扮得高贵,去吸引更有钱的男人。

夏月痛恨夏正强,恶心他。

这个隐形的父亲,永远不会出现在家长会,永远缺席于她的童年,永远在说教和批评,永远让她记得还钱,不沉默就是比母亲更狠的毒打,永远忽视她的成长。

她不止一次希望他去死,但真的这一天看他惨状地躺在棺材里,腹部被车轮压瘪了,断手断脚的,她又觉得可怜兮兮。

夏正强父母也早死,身边也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平时在家耀武扬威的他最后连坟都没人给他挖一个。

“爸,这是女儿最后的孝心。”她跪下来,闭上眼睛。

她拿布袋装好夏正强的尸体放在板车上,绳子系在腰间拉着车走了五公里山路,跑到无人的山上挖坑自己埋。

花了一天一夜,埋好了。

山上冷风呼呼,夜幕低垂。那年她刚读完六年级,坐在一望无际的田野上,弱小的身影被风吹得摇晃,她一直往远处更远处望。

夏正强的死更意味着许美荷不会再管她,她会组建新的家庭,关心别的孩子。

天地之大,没有一处是她的家了。

夏月躺了下来,草尖刺痛着她的背,她望向天空。

她想起城里有孩子回村里过年,她总是羡慕她们有父母疼,羡慕摔碎东西原来是可以不用被骂的,羡慕她们可以随便撒娇,羡慕她们能大大方方地要钱。

这一夜,突然就有什么就变了,那些委屈、伤害、不公像火锅里的血沫一样沸腾泛起,烫得她心窝疼,疼完后,她终于接受了父母不爱自己的事实。

终于,她接受了。

夏月回到家,许美荷不在。

她照常地炒了一盘莲花白就着稀饭咽下。

以前夏正强总骂许美荷学历低没用、伺候得不好,总对她没好脸色。

她见过许美荷的新男友,嘘寒问暖又温柔。

也是那时,她突然对过去有点释怀了。过去许美荷自身的痛苦都没得到解决,又哪里能分心来爱她呢?

吃完,夏月坐在院里,周围黑得恐怖,她孤独地身影浸于黑暗,却一点也不怕。有鬼也不怕,鬼没有人可怕,毕竟鬼不会装模作样。

见过死亡后,就真的没什么怕的了。因为死亡是确定的,反而是一种“希望”。

许美荷打电话来,说打算半年不回家,让她自己管自己,她每月会寄点钱。夏月没有求她不要走,也没有哭,6岁时她就知道哭只会是麻烦和软弱。

她已谙事世,明白死就是消失,明白从此以后永远只剩她一个人面对黑暗。

她不会再受父母摆布,也不会再委屈自己来奢求别人的爱了。

“好的,妈。”

挂下电话,夏月重新坐回院里。

她发现这儿其实也并不黑,还有天光。

天光是暗色调的,浓稠的,一点点地渗到人间。她享受这种黑暗中透出一点微亮的静谧感,她闭上眼,听那些细细虫鸣,自然的力量能抵御生活给她的苦涩和伤害。

天黑了。

那就天黑吧。

她点燃蜡烛。

灯光温暖着她的脸。

她会想尽办法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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