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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人分尸了?

 

但是,我从未想象过,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能在这一刻如此的具象化。

租车开往郊区,陆陆续续拜访了好几个村镇,向许多村委打听消息,甚至想去问村头老太,可惜方言语言不通。

一连找了好几天,天气燥热,路上风尘漫天,累的够呛,宿在城区酒店时,晕晕乎乎感觉自己中暑了,又跑了一趟医院。脑子迷糊混乱的时候,心底的思念越发强烈,蚀骨的思念让我心悸,也越发委屈。

愿上天留我条狗命见到林哥。

走走停停,我还是爱他如命。

蜿蜒曲折的山路,主管开车开得眼都直了,好不容易在一个村镇找到消息,村民给我们指路到一个农家平房前。

看到那个小平房,主管眼泪都要出来了,直拍我肩膀,

喜欢他,真是辛苦你了。

还有,认识你俩,算我倒大霉了。

模模糊糊地感觉好像很久之前,就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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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路的人说大门紧闭,可能林哥出去了,便让我们屋檐下坐着等等。

林哥两眼朦胧地开门,喊小余的时候,我差点以为我幻听了。猛回头一看,和这我日思夜想的脸对上,我感觉我的心脏活蹦乱跳得飞向他的方向,而剩下的躯体直接原地融化腐烂。

我真的好爱他,可我真的找他找得要死了。

我站起来直接累倒他身上去,趴在他肩上,嗅着他的气息,思念被满足后面跟着铺天盖地的疲倦。

哥,我好想你啊。

林哥身上的阳光一样干燥温暖的气息愈发浓烈,让我着迷,我感觉我能抱着他直接睡过去。

林哥似乎变得温和了很多,我原本预想着我可能得被他扔几次,甚至睡一夜门口,但这些都没有发生,我轻轻松松进了他家。

怎么形容呢,就是,我之前缠着林哥和他同居好几次,但他的住处一直干净简陋,有种随时跑路的干练感。但这一次,我一进入他房子就感觉钻进林哥的被窝里了,到处都是他温和静谧的气息。

真好啊,我盯了他那么久,牵扯他那么久,他终于会好好生活了。我终于看见随性不耐的林哥和生活和解,温顺相处的样子了。

我背着他悄悄摸了摸眼泪,太感动了,有种喂好大儿吃饭好多年,他终于学会吃饭的样子。

他甚至养了一条小土狗,起了个小余的名字!他给他的狗用我的名字命名诶!他居然把他的狗叫小余诶!

他把小狗当我了!他肯定没有忘掉我,他肯定是喜欢我了!他肯定是害羞不敢告诉我,所以给狗起了我的名字!

我简直要乐疯了!

我终于要拥抱太阳了,嘿嘿。

只是,为什么小余是母狗啊,揣崽怎么办诶。算了母狗也好啊,母狗不用阉割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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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哥他真的,我哭死了。

他居然卖水果,好甜好香的橘子。他还整了一个小菜园,饱满盛开的花朵爬满围栏。

林哥终于又一次像太阳一样灿烂明媚了,我就更不想撒手了。

不过,林哥还是不愿意承认他喜欢我,他不愿让我上他的床,但没关系,我可太了解他了,费劲扒拉了一会攻占下他的半张床。

继续慢慢攻心,漫漫追夫路。

现在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了,他终于记得我啦,终于喜欢上我了。

物证就是那条叫小余的小狗,嘿嘿,啊不,狗证。

不过,他问我这次什么时候走的时候,我还是愣住了,我那时忽然醒悟到,他似乎很讨厌我这种时不时消失,又时不时出现的状态了。

他的语气很淡,带着些无奈和嘲弄,我一时分不清他到底在乎还是不在乎,愣着没回答,他没再继续追问。

我很想开口,可是话到嘴边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开,说不会离开吗?可是也真不确定。

我,当然一点不想和他分开啊。可是,他真的很容易腻味,很容易厌烦。甚至记性也不好,我好不容易在不断的消失与出现中让他记住我,甚至有丁点可能喜欢我。

我怎么能接受他厌烦我呢。

我这么爱他。

我必须得在他厌烦我之前离开,在他淡忘我的时候再次出现。

我知道这很残酷,很不人道,可是,我也只有这种方法才能在林哥心上刻下重重的属于我的痕迹。

你看他从人间过不愿多留一丝痕迹的样子,你看他从人群过不愿多纠缠因果的样子。我让他记住我,让他喜欢我,真的不容易的,我花了我那时的半辈子了,我把他刻到了我生命里。

我不愿意做被他抛弃的匆匆过客。

我不愿意看他厌烦我,看他不耐地把我扔出去,他真的太厌旧了。

我既是来救他于坠落悬崖边的救援者,亦是来企图掏他心肺的刽子手。

我想让他活着,我想让他像太阳般灿烂。

可我也带着私心,我想拥抱太阳,我想让他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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