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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39 > 两情相厌(伪骨科,狗血文) > 为什么要喜欢林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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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喜欢林慢

 

霍榆亲了亲她的额头,“但是哥哥从头到尾都相信你啊,每次我都相信你,站在你这边啊。”

霍蔓点点头,眼角却划过眼泪,声音哽咽,“那你明明知道林慢从小到大冤枉我那么多次,你为什么还要喜欢她呢?别人就算了,为什么偏偏是她?她小时候和我抢爸爸,长大了和我抢哥哥,我真的非常非常讨厌她。”越想越伤心,霍蔓抽泣了起来。

黑暗中,霍榆睁开了眼睛,神色异常复杂。

他要怎么说呢?再怎么找借口也是卑劣,这是无法洗掉的卑劣事实。他要怎么说他对林慢有好感,是因为那张和霍蔓相似的脸。大家都说客观来看,林慢是比霍蔓好看一些。但他一直觉得林慢好看的地方,都是和霍蔓长得像的地方,其他的,他看不出来什么。

不管怎么说,找替身这件事就是不堪,但他和霍蔓之间,纠缠得血肉模糊,本就不堪。他厌恶的那一份藏在心底情感好像借此找到了一个出口,他不能去爱霍蔓,他从心底憎恨这份爱,于是把林慢当做一个代餐,卑劣但无痛的代餐。

一开始他心里没点数,觉得如果顺利的话就这么和林慢走到最后也不是不可以,反正林慢要钱要地位,他们各取所需。

反正自从爱上霍蔓开始,他就不可能再拥有正常的恋爱,他不可能和霍蔓过日子,不可能和霍蔓心平气和地恋爱,那么这个人是谁又有什么关系?是林慢的话,也再正常不过。

刚好,他不也是想折磨她让她痛苦?

但现在这样的情景,也不知道是霍蔓在借着喝醉这个契机,还是他在借着霍蔓喝醉这个契机。他微微翻身侧躺,将霍蔓紧紧抱在怀里,亲了亲她的眼角,将她的泪痕亲掉。

“对不起”他小声说道,只说给现在这个喝醉了,只沉浸在童年的霍蔓听。

对于那个清醒的霍蔓,‘对不起’这个词在两人之间太轻太轻,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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