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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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宁以桥拿鼓棒点了点台下,“你看看,哪个卡座是空的?”

台下的确是满的,脑袋的颜色都让沈榆看出很多不同,粉的红的蓝的,着装也千变万化,骷髅头英文字的卫衣短裙……怎么还有黑西装?哦,温遇旬穿的。

座无虚席仿佛茫茫众生。沈榆轻拨一下贝斯弦,连接的音响经过微不足道的延迟传出声音。

像是一种预热,底下静了几秒,随后爆发出更响亮的欢呼。

这种演出自然是没有主持人的,不像昨天那种公司和电视台搞的首秀节目似的,唱之前还找个主持人说两句,他们规规矩矩地站在台上,可以说是没有出错的完成了演出,收获掌声一片。

可就是感觉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还是站在这里更自在。”沈榆说。

他们顶着台下的沸腾说话,趁话筒还没开。邱风笑着问他:“是不是人没那么多,不太紧张了?”

沈榆也笑,开了话筒。

谁都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是不是很久不见啦?”语气和每一次一样,但是昨天公司和节目组认为这种招呼打得没有必要,也浪费时间,于是没有让他们说。

台下有人大声叫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然后说我很想你。

“很久没见大家,我也很想你们。”

往下看右手边第一排第二个卡座,有道目光盯着沈榆,不算很用力,但凉飕飕的,和闹哄哄的场子形成鲜明对比。

沈榆正大光明地看过去,仗着人多,两道目光就那样在空气中缠在一起,在空中打结,缠绵缱绻。沈榆眨了两下眼,明明白白看到温遇旬勾起唇角,笑了一声,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沈榆记得刚把新歌完成交给谢梦朝听的时候,她的表情并不很好看。

“我知道这是你们一贯的风格……”犹豫,但还是说,“公司这次本意是让你们做一首比较燥的,突破舒适圈,开拓新领域。”

“你们这次的歌叫……狂人诗?不是很适合做摇滚的曲风么?能不能试着改一下?”

“这就不用了。”沈榆回得很快,语速也快,像时间不够要去赶下一场约。

“姐姐,我们录都录完了,”他说,“而且我刚发了一条微博,放了一段deo,现在再要去改,恐怕是来不及。”

谢梦朝愣愣地看着他,心里有些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私以为,加上公司其余人对沈榆的评价,一致认为,沈榆是长眠湾三个人里脾气最好的,甚至有些时候有点包子。谢梦朝作为经纪人稍微知道一些沈榆家里的事情,于是也了解他好像一直为母亲的控制欲掣肘。

和同年龄段玩儿现代音乐的小孩不同,沈榆不吵也不闹,不叛逆不离家出走,不打耳钉也不画纹身,即没有满口脏话也不随意对人竖中指。

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人适合搞古典音乐,进乐团,站演奏厅。

做乐队的人不能说是全部,只能说大部分,大部分人都是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底层,刚开始从地下音乐开始做起的数不胜数。

并且据她所知,沈榆家庭条件非常好,父亲那边似乎是从商的大拿。

所以谢梦朝一直认为沈榆不适合搞乐队——不如说是少了乐队人的一种拼劲儿。

如果他想要的都能很轻易得到,身上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东西。

但沈榆适才和她说话的时候,眼里那是什么啊,从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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