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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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性不错,”温遇旬贴着沈榆的嘴唇,“从前你与我说过什么,都记得分毫不差。”

沈榆攀上温遇旬的肩膀,鬓角厮磨,唇肉相抵,他一口气叹了又吸回来,当是送别故人,了却情事一桩。

回了四年后落差会不会更大,他顾不上了。

“还记得别的什么?”温遇旬问。

沈榆在失氧且承受嘴唇和身体疼痛的时刻听到温遇旬的问句,还能走神半分来想。

记得什么?他愤恨般咬回温遇旬的下唇,听那人抽痛吸气,心眼仍能留于处处,关了灯不够,还记着背手锁上房间门。

前尘所有,记得对酒听雨雪,也记得烹茶卧风月。

作者有话说:

顺一顺时间线→重生前(2025)→重生后(2021沈榆第一次以‘弟弟’的身份和老温见面/2021以前这俩人就搞上了但是分了)

大家放心后面都会解释清楚的,下章是一章回忆

借伞还情

沈榆三岁那年,打翻了沈珏一把酸枝木琵琶。

那时沈榆的个头就顶个琵琶高,他好奇玩弄,琵琶却从琴架上跌下来,下落的轨迹划过沈榆还嫩的幼儿手指,猛地发出“铮——”一声明亮的响。

动静太大,手也疼,他被吓哭了,引来了里屋排戏的沈珏。

沈珏没对着一个三尺男儿摆严父脾气,笑着把他抱起来,说我们小榆和琵琶好有缘分,随便一拨就响声清亮,以后小榆弹琴,爸爸唱戏,天下妙手怕是又要多一位。

岑漫摇本来就被沈珏咿咿呀呀那些戏音吵得烦,走过来把沈榆抱走,说:“越剧没落,你打算让小榆和你一样,一辈子守着空荡的戏台?”

沈珏的脸冷下来,岑漫摇说得没错,新时代是该摒旧迎新,可这摒的除了糟粕,还有戏曲的百年传承。

那是千不该万不该。

缘分这种东西千奇百怪,沈榆是被一声琵琶音吓得差点没尿裤子,但等他再大一点,有足够手劲掂起整把琵琶时,喜欢得不得了也不是乱说。

岑漫摇把琵琶当成沈榆的爱好养,练习和考级都没大干涉,反正她是早就想好了,和沈珏离婚以后就带着沈榆搬到首都生活,然后让沈榆和自己一样,走科研的路。

只可惜计划落空,沈榆做了十八年的听话儿子,少年时期的叛逆却并没有嚼碎了咽下去,而是一直含在嘴里的蛇信子,就等岑漫摇放松警惕,方抓住机会,艰难地破土而出。

见温遇旬第一面,是在沈榆高考完十八岁这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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